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行政訴訟,以及工傷行政訴訟第三人答辯狀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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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的規定是什么
1、法律分析:案由可以是工傷損害賠償糾紛,對單位應該履行賠償義務而沒有履行有爭議。
2、一并提起行政賠償的,在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案件案由后面加“及行政賠償”即可;單獨提起行政賠償的,案由結構為:行政管理范圍 + 行政賠償。
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規定將工傷事故分別在第一部分“人格權糾紛”中規定為“工傷事故損害賠償”,同時又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規定為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工傷的賠償訴訟程序
工傷訴訟流程如下: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并遞交起訴狀;法院受理該訴訟并進行立案;向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辯;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
工傷認定后的賠償程序:申請工傷認定;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提交工傷待遇申請資料;以及領取工傷待遇。(1)首先用人單位或職工一方應該及時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3)做傷殘鑒定。
法律主觀:工傷賠償的程序如下:工傷報告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認定程序。
因此在勞動關系不明確的情況下,進行勞動關系的確認也就成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況下,是通過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是人民法院來確認。這里如果只走仲裁,那么60天,然后如果單位不服上訴一二審,那么半年。工傷認定程序。
工傷認定不服可以直接行政訴訟嗎
1、不服工傷保險待遇可以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三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如果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與訴訟之間沒有前置關系,直接申請復議在訴訟,或者直接訴訟都是可行的。
3、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情形包括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以及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等。
4、工傷案件不可以直接起訴。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服才可起訴至人民法院。
5、(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行政復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
6、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認定結論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起訴時要提交起訴書、工傷認定結論、相關證據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進行咨詢。
工傷行政訴訟司法解釋
1、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2、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后,如果對認定結果不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等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關于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將案由分為三大類,即:作為類、不作為類及行政賠償類。
關于工傷行政訴訟和工傷行政訴訟第三人答辯狀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