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單位居住能不能認定工傷,以及不認定工傷單位還賠償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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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
1、法律主觀: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 工傷 。
2、(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企業要承擔工傷賠償。
4、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中,對上下班途中的認定及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認定給予明確規定。
上下班工傷的定義和范圍
上下班工傷的定義和范圍如下: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時間段的解釋為上下班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除因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 *** 的;自殘或者自殺的認為是工傷。新的《工傷保險條例》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的范圍,并且縮小了不可認定為工傷的范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條例規定,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傷認定范圍: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他。
據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包括三大要素:致害事故屬各類法定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發生在勞動者上下班途中;勞動者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承擔非主要責任。
具體而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公司外派技術人員在租住地出事算不算工傷?
1、法律分析:在公司的工作時間內外出,如果是因工外出,且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算工傷;如果不是因工外出,也不是由于工作原因而受傷的,一般不算工傷。
2、屬于因工作所需涉及的工作區域。因此職工在單位外派出差期間意外死亡,屬于工傷。
3、既然是派駐人員在公司指派的任務中死亡的,即使是在半夜也應該算是工傷,因為他是為公司完成任務,雖然不是上班時刻,但是如果沒有被派到外面就不會出事兒的公司也應該負責。
4、無論做什么工作,下班后在出租屋內死亡的,不屬于工傷,只有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單位到本人住所的路程上死亡的,才屬于工傷范疇。
5、外派勞務人員工傷由派遣公司承擔工傷責任的。在外派期間非工作時間死亡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的,按工傷處理,未認定為工傷的,支付非因死亡待遇。
6、公司為員工提供住宿,但住不住員工宿舍是員工的自由,公司不應該以此為由拒絕承擔員工在外出時的風險。公司認為為員工提供住宿就可以規避上下班路上的風險的想法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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