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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于員工離職的補償
民法典對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沒有作出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央企辭職有什么補償
央企辭職是沒有補償的。辭職是個人主動結束勞動的行為,發起人為個人,它是有區別被辭退的被動結束勞動關系的,是所屬單位的行為。
勞動法對于單位主動與員工結束勞動關系,是有對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條款。但是針對員工主動辭職沒有對應補償條款。
和領導吵架后申請辭職,這種情況下員工還能拿到應有的賠償嗎
謝邀!
首先,我感覺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工資低,想換份工作,以及和領導吵架等等,這都是辭職的原因。
其次是員工自己提出辭職的,領導沒有脅迫你辭職,這個時候是沒有賠償的。工作上存在沖突都是有的,這也算是工作不順心辭職的。是屬于個人原因。
當然也需要根據當時入職時簽訂的合同,里面是否有相關的敘述。
寫在最后,不管是什么原因,意見向左也好,領導不對也好,都不應該起沖突,憤怒的情況下說出的話,做出的決定都是不理智的。在你事后想想,很有可能會對當時的情緒管理不善后悔。任何時候都要掌控好自己的情緒,別做出讓自己后悔的事。只有掌控好自己的情緒,才能掌控好自己的人生。
京東離職員工能拿到多少賠償
京東員工在職場自媒體發文:賠償到賬了,總共47萬,感謝!
京東員工發文稱,昨天賠償已經到賬,加上調休,年假,總共得到47萬的賠償;
他說感覺挺好的,在京東12年,離開也很感謝。
他表示,至于找工作,還是先玩玩再說了。
有人評論:只要把補償給了,那就是不是爛公司;
有網友回復:甚至可以說是好公司。
什么好事就讓你趕上了
在一個公司上班六年了,馬上要離職,你們都拿到多少錢的補償,怎么樣
在一家公司上班六年不算多,也不算少,關鍵要看是自己提出離職,還是被“離職”,自己提出就無所謂了;干的不舒心,換一家公司也就是了!被離職就要看當初的合同約定及《勞動法》了,當然是越多越好,最好能找個律師咨詢一下!千萬別給自己賭氣。
文章分享結束,員工主動離職補償標準文件和央企辭職有什么補償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