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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
但是,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具備一定的條件。
如果有一方不配合協商離婚的,只能采取訴訟離婚的方法才可以解除婚姻關系了,在訴訟離婚的時候也需要滿足一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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