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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時間過了30天了怎么辦
1、工傷超過30天了可以職工自己或者是親屬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申報工傷的流程如下:申報:(1)單位申請。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
2、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3、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申請時間過了30天了,本人可以進行申請。一般來說,由用人單位事故在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
4、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5、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十天還沒有申請的,可以職工自己或者是親屬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超過工傷認定期限30天還能申請嗎
工傷認定超過30天可以申請,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超過30天未申報,單位不可以申報。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超過30天了可以職工自己或者是親屬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申報工傷的流程如下:申報:(1)單位申請。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是
法律主觀:用人單位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是30日。對用人單位而言,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為職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期限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后,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超過30天怎么辦
工傷超過30天了可以職工自己或者是親屬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申報工傷的流程如下:申報:(1)單位申請。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十天還沒有申請的,可以職工自己或者是親屬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申請時間過了30天了,本人可以進行申請。一般來說,由用人單位事故在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超過30天未申報,單位還可以申報么
工傷超過30天未申報,單位不可以申報。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如果員工在發生工傷后一個月內未進行工傷認定,公司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但是需要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員工受傷與工作有關,并且要盡快申請認定,避免超過法定時限。
法律主觀:工傷超過一年未申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能不會受理,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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