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分包工人工傷與我方無關,以及工程分包給個人出了工傷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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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傷找分包單位還是發包單位。都沒有勞動關系。沒證據怎么辦呀...
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能夠認定工傷?答案是肯定的。勞動行政部門出臺通知規定對建筑施工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轉包、分包不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或組織,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這些用人單位需承擔用工責任。
工地受傷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提出勞動仲裁的請求,當然,在提出請求之前需要先確定自己的傷情屬于工傷。向當地的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的時候,需要提交證明自己的傷情屬于工傷、證明自己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具體可做如下處理: 建議先與單位老板協商賠償事宜,依據自己的醫療費、工資水平和實際誤工天數、及咨詢醫生后續治療花費等情況確定一個合理數額要求單位支付。
首先應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然后進行工傷認定程序。協商不成可以仲裁或訴訟。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首先確定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再申請工傷賠償等。
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分包后工人受傷找誰負責
法律主觀:分包后工人受傷后,由雇主負責對工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工人受傷,可以直接找實際施工人索償。工人參加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是受包工頭、小建筑公司等實際施工人雇傭,在無重大過失或故意的情況下受傷的,實際施工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
分包后工人受傷應當由雇主 承擔賠償責任 ,分包工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 連帶賠償責任 。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分包工人追償。
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建筑法》第四十六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違法分包工傷由分包企業承擔責任。在建筑行業違法分包的情況下,勞動者與分包企業雖不存在勞動關系,但勞動者在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分包企業應當承擔勞動者的工傷保險責任。
工地勞務分包出了工傷誰的責任
分包后工人受傷應當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分包工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分包工人追償。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能夠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
勞務分包要分包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具有資質的承包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如果分包給不具有資質的單位,由具有資質的承包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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