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人民檢察院抗訴規則的全稱是什么,以及人民檢察院民事案件抗訴辦案規則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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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抗訴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有三個月的時效性,現在是2019年4月3日,已經超過時間,抗訴無效。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
法律主觀:檢察院抗訴 程序是有明確規定的:《 刑事訴訟法 》 第一百八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 一審 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法律規定對于判決的抗訴期限為10日,對于裁定的抗訴期限為5日。
對于人民法院不正確的判決,除了當事人可以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訴。不同情況下的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時效不同。
民事案件抗訴最新規定
1、檢察院抗訴最新規定檢察院抗訴的最新規定為: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1。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2。
2、民事案件抗訴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不受時間的限制。
3、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 訴訟時效 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4、對于以上來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由有抗訴權或者有提請抗訴權的人民檢察院立案,進行是否提出抗訴的審查。
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規則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法律主觀:對申請抗訴的期限有以下規定:如果是刑事訴訟中的抗訴,期限是五日內。從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計算,如果當事人認為一審判決有誤的,可以在五日內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法律規定對于判決的抗訴期限為10日,對于裁定的抗訴期限為5日。
法律分析:刑事抗訴的范圍包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或裁定在認定事實、采信證據方面確有下列錯誤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抗訴和支持抗訴:刑事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有錯誤,導致定性或者量刑明顯不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四百四十五條 對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公訴案件中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的上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指派檢察官出席第二審法庭。檢察官助理可以協助檢察官出庭。根據需要可以配備書記員擔任記錄。
民事訴訟法檢察院抗訴規定
1、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行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抗訴分為依上訴程序和依審判監督程序兩種提出方式?!睹袷略V訟法》第二百零八條到二百一十三條都是關于抗訴的規定。
2、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 訴訟時效 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3、民事訴訟抗訴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證據,未經庭審質證即作為裁判的根據,導致裁判錯誤。
4、(六)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什么是抗訴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要求的訴訟活動。
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的介紹
1、第八條 當事人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應當提交申訴書、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以及證明其申訴主張的證據材料。
2、檢察機關辦理民事抗訴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審查、提請抗訴、抗訴、出庭。 受理。
3、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4、《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第6條規定,對于人民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系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也不受理當事人的申訴。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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