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申請撤銷的依據,以及工傷認定撤銷后還可以再次申訴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申請了工傷認定可以撤銷嗎
- 2、申請的工傷認定能不能撤回
- 3、撤回工傷認定申請的規定
- 4、撤銷工傷認定的案由
- 5、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條件有哪些
- 6、工傷認定能否撤銷
申請了工傷認定可以撤銷嗎
1、法律主觀:工傷認定申請是能撤回的,但要在社保行政部門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決定之前申請撤回。如果當事人想要再次申請的,單位的申請時限是三十日內,勞動者一方是一年內,從事故發生之日算起。
2、可以。請工傷認定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申請,在材料遞交齊全的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如果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是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
4、對于還未得出認定結果的工傷認定申請,可以由申請人(用人單位或個人)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撤回工傷認定的申請,從而終止工傷認定程序。
5、法律分析:已認定工傷不能撤銷,但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的工傷認定能不能撤回
1、法律主觀: 工傷認定 申請,在材料遞交齊全的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如果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是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
2、對于還未得出認定結果的工傷認定申請,可以由申請人(用人單位或個人)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撤回工傷認定的申請,從而終止工傷認定程序。
3、已認定工傷如果屬于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認為認定錯誤的,可以自行糾正。但因為人社局已經作出行政決定,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不能撤回申請,當事人不服可以 申請行政復議 或者 提起行政訴訟 。
4、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認為認定錯誤的,可以自行糾正。但因為人社局已經作出行政決定,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不能撤回申請,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法律主觀:工傷認定申請提交后想撤回的,可以繼續向工傷認定申請機構提交申請文件,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是可以撤回的。
6、工傷認定申請,在材料遞交齊全的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如果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是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
撤回工傷認定申請的規定
1、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認為認定錯誤的,可以自行糾正。但因為人社局已經作出行政決定,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不能撤回申請,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法律規定,工傷認定撤銷后不再享受工傷認定后的待遇。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3、已認定工傷如果屬于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認為認定錯誤的,可以自行糾正。但因為人社局已經作出行政決定,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不能撤回申請,當事人不服可以 申請行政復議 或者 提起行政訴訟 。
4、對于還未得出認定結果的工傷認定申請,可以由申請人(用人單位或個人)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撤回工傷認定的申請,從而終止工傷認定程序。
撤銷工傷認定的案由
1、法律主觀:不服工傷認定,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途徑開展相關工作:進行行政復議:(1)申請人主體為——①用人單位;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③工會組織。(2)被申請人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行政訴訟。
2、工傷認定中,工傷認定異議行政案由可以這么處理: 對工傷認定有異議的處理辦法有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 1)申請人—— ①用人單位; 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 ③工會組織。
3、法律分析:關于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案由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將案由分為三大類,即:作為類、不作為類及行政賠償類。
4、案由是案件的名稱,反映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的性質,是人民法院將訴訟爭議所包含的法律關系進行的概括。案由規范與否,影響著案件的準確性,亦從很大程度上體現了辦案的質量和水平。
5、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需要寫案由。只要寫清楚訴訟請求就行了。案由是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確定的,是法院內部對案件的定性和分配案件使用的。
6、工傷認定糾紛 案由怎么確定?【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條件有哪些
1、送達程序不合法等。《工傷保險條例》顯示,工傷認定書撤銷需要滿足送達程序不合法的、事實不清楚的、證據不充分的條件。工傷認定書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后,經 工傷 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后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
2、人社局可以撤銷自己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當下為人社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有權作出,就有權撤銷。
3、要明確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法律效力,應首先明確行政行為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為的效力內容 行政行為通過必要的公示方式,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工傷認定能否撤銷
可以。請工傷認定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對于還未得出認定結果的工傷認定申請,可以由申請人(用人單位或個人)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撤回工傷認定的申請,從而終止工傷認定程序。
人社局可以撤銷自己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當下為人社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有權作出,就有權撤銷。
已認定工傷如果屬于作出認定決定的人社局認為認定錯誤的,可以自行糾正。但因為人社局已經作出行政決定,工傷職工和所在單位不能撤回申請,當事人不服可以 申請行政復議 或者 提起行政訴訟 。
法律分析:已認定工傷不能撤銷,但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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