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賠償舊傷復發,以及工傷賠償舊傷復發算工傷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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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辭職后舊傷復發怎么辦
1、法律分析:工傷職工離職之后,舊傷復發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出院幾年后舊傷復發仍然可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后幾年后舊傷復發怎么辦
1、法律主觀:工傷 賠償后復發怎么辦,工傷一次性賠償之后舊傷復發費用自理。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了 勞動關系 ,享受了一次性補償,本次 工傷保險 關系已經終止。
2、舊傷復發需要治療的,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經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核準,享受公司盈利和 停工留薪期 待遇。但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 勞動關系 ,進行了一次性賠償的,費用一般自理。
3、職工工傷復發的需要治療的,在程序上,需填寫《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由就診的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的診斷意見,經業務部門核準后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就醫。對舊傷復發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
4、離職后工傷復發是可以申請申請工傷鑒定,只要確定是由于舊傷存在復發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申請賠償,但如果當初是屬于一次性支付的工傷待遇,從而也終止了勞動關系,那么費用就會由自己來承擔。
5、在已經領取了工傷待遇之后如果員工工傷舊傷復發的,那么工傷舊傷復發怎么辦?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38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工傷賠償后工傷復發怎么辦
工傷出院幾年后舊傷復發仍然可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復發的需要治療的,在程序上,需填寫《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由就診的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的診斷意見,經業務部門核準后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就醫。對舊傷復發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
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舊傷復發需要治療的,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享受公司盈利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但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進行了一次性賠償的,費用一般自理。
在已經領取了工傷待遇之后如果員工工傷舊傷復發的,那么工傷舊傷復發怎么辦?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38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工傷復發經鑒定確認后,確認需要治療的,可以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工傷后舊傷復發還算工傷嗎?
因工作原因舊傷復發,是突發事故造成的舊傷復發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視為工傷。不是在本單位的工作場所工傷復發不能認定為工傷。
法律主觀:因工作原因舊傷復發,是突發事故造成的舊傷復發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視為工傷。不是在本單位的工作場所工傷復發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出院幾年后舊傷復發仍然可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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