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保證合同無效的原因及其責任,以及保證合同無效后保證人不承擔責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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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
1、法律主觀: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另外一種是本身就是無效的。比如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等。
2、擔保合同的主體無效 是指簽訂擔保 合同的當事人 是不具有相應的擔保資質,從而導致 擔保合同無效 ,具體來說有: (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2)法律禁止擔保的機構和單位。
3、擔保無效的情況,以下是具體介紹:擔保的主體不合格。國家法律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和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
4、實踐中常見的擔保合同無效情形主要有以下7種:擔保的主體不合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其財產為國家所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5、法律分析: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無效。擔保的主體不合格。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合同意思表示虛假。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11種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主合同債權人一方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無效。
主合同無效的。以欺詐方式騙取擔保人擔保的。以脅迫方式威脅擔保人擔保的。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
擔保合同的主體無效 是指簽訂擔保 合同的當事人 是不具有相應的擔保資質,從而導致 擔保合同無效 ,具體來說有: (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2)法律禁止擔保的機構和單位。
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1、擔保合同的主體無效 是指簽訂擔保 合同的當事人 是不具有相應的擔保資質,從而導致 擔保合同無效 ,具體來說有: (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2)法律禁止擔保的機構和單位。
2、法律主觀: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包括: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對此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綜上所述,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
5、《擔保法解釋》第八條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6、法律分析:借款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擔保的主體不合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等。
2、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主合同債權人一方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無效。
3、保證合同無效 的情形有: 主合同無效 而致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合同因自身原因無效,如保證人資格的欠缺、保證人意思不真實導致保證合同無效、保證合同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等。
4、法律分析:(一)主合同無效而致保證合同無效。(二)擔保合同本身無效。保證合同的無效,包括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部分無效主要產生于當事人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了主債務范圍的情形,此時,超過部分的保證應歸于無效。
5、法律主觀:具體來說擔保合同會因為下列幾種情況而無效: 主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是依附在主合同之上的,如果原先的主合同無效的話,那么擔保合同自然無效。
6、法律分析:保證合同無效有以下兩大情形:主合同無效而致保證合同無效。主合同有效,保證合同因自身原因無效。保證合同的無效,包括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
擔保合同無效有哪些情況
1、擔保合同的主體無效 是指簽訂擔保 合同的當事人 是不具有相應的擔保資質,從而導致 擔保合同無效 ,具體來說有: (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2)法律禁止擔保的機構和單位。
2、法律主觀: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另外一種是本身就是無效的。比如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等。
3、法律分析: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無效。擔保的主體不合格。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合同意思表示虛假。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4、實踐中常見的擔保合同無效情形主要有以下7種:擔保的主體不合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其財產為國家所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5、沒有經過國務院批準,國家機關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債權人訂立的保證合同無效。沒有經過法人授權或者超過授權范圍的企業分支機構、職能部門訂立的保證合同無效。
6、法律分析:擔保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合同無效:主體無效,即擔保主體不具有相應的擔保資質;擔保合同形式不當而無效;擔保合同標的物不符合法律規定;用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1、法律主觀: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包括: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對此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依據民法典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擔保合同無效的,按照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具體民事責任多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十七條確定。擔保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的性質屬締約過失責任,而締約過失責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過錯為原則而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二)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4、綜上所述,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
5、擔保人在擔保合同無效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還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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