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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期間從何時起算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如果保證合同中約定了保證期間的起算時間與時長,應當首先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其約定。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期間由債權人和保證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 債務履行期限 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期間的起算因當事人約定的時間不同而不同。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擔保期間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如果當事人有約定的,并且其約定的期間不早于或同于主債務的履行期限,則按其約定的期間來計算;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擔保期限是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的六個月。
擔保物權的行使期限從從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適用一般訴訟時效規定,為3年。
民法典關于擔保期限的規定:擔保期限為六個月。
擔保期限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1、擔保物權的行使期限從從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適用一般訴訟時效規定,為3年。
2、民法典關于擔保期限的規定:擔保期限為六個月。
3、如果當事人有約定的,并且其約定的期間不早于或同于主債務的履行期限,則按其約定的期間來計算;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擔保期限是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的六個月。
4、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保證合同約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未約定。《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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