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辭退員工補償款標準規定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辭退員工補償款標準規定以及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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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裁員15年補償標準?
15個月標準工資。辭退十五年的員工的補償標準:依法辭退的,補償員工15個月的工資;違法辭退的,補償雙倍;員工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補償三倍。
2021民法典單位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2021民法典沒有規定單位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具體規定在勞動合同法中。其規定是: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只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即可。補償金是按照該員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只有當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員工不愿再繼續履行該合同的情況下,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是補償金的兩倍。
事業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
事業單位辭退員工補嘗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事業單位辭退員工,從辭退之日算起,當日工作時間工作不到一個月,則要計算一個月的工資,每做滿一年,有一個月的經濟補嘗金,按本人工作實際工資計算,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要給員工補算半個月工資,沒有買社保的事業單位,社保的費用,也要算給員工。
公司因經營不善辭退員工,補償金及賠償金怎么算?有何依據?
對于這個問題,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公司存在經營不善,需要辭退員工,這應當是屬于裁員的一種情況,對于這種情況,法律是允許的。但是是需要向被裁員的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而不是賠償金。
賠償金指的是公司違法辭退員工的情況,才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指的是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所以如果你說的是公司經營不善辭退員工,應當是指的是裁員,但是裁員也不是隨便裁的,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公司確實存在經營不善的情況,而且即便要裁員,也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不是想裁就裁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之規定,公司因經營不善,是可以辭退員工的。
公司辭退員工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規定標準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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