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內固定怎么處理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有內固定多久能做傷殘鑒定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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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打了內固定醫生說不用取自己可以要求取嗎
1、內固定需要取出的,需要等到取出才可以進行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工傷職工經過質量,傷情相對穩定,存在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內固定需取出的,要將內固定取出后,才能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內固定不宜取出的,出具內固定不宜取出的醫療證明,不需把內固定取出,直接進行傷殘等級鑒定。
3、按規定傷情穩定后就可以申請,沒有必須要取出內固定物之后才能申請的規定。有些傷情內固定物是可以不取的,難道還不能作了?建議你先去申請,鑒定機構如果認為時機不成熟會另行安排時間,不會因此就取消了你作鑒定的資格。
工傷后3個月需要2次取內固定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勞動者先墊付其醫療費,待工傷手術恢復以后,要求用人單位給予報銷,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予報銷的,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醫療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如下: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做傷殘鑒定。
發生工傷后應該如何處理 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單位要及時報告工傷和職業病情況,不得瞞報和漏報; 其次,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申請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待遇; 三,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表工傷職工提出申請。
法律主觀: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單位要及時報告工傷和職業病情況,不得瞞報和漏報;其次,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申請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待遇;第三,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表工傷職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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