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拆遷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以及拆遷簽訂合同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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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個民房遇到拆遷,有合同,原房主反悔怎么辦
1、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均應全面、嚴格、適當地履行合同,房主簽約后卻反悔,購房者應該采取應對的對策如下:選擇解除合同,要求違約金;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甚至在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也仍可要求違約金。
2、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國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遷安置房,能拿到產權證的房屋就可以買賣。如果還沒有辦理出產權證,憑著拆遷安置協議也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說風險比有產權證的大一些。
3、對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買賣行為法律沒有禁止,只是規定,一旦村民將房屋轉讓他人后,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農村房屋拆遷簽了字,補償不合理想反悔,還能解決嗎?
1、根據民法中當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和誠實信用以及等價有償等原則,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在簽字后反悔的,完全是可以由雙方就有關事項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理論上可以反悔,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但需向履約方承擔違約金。《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拆遷估價機構的確定應當公開、透明,采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簽等方式。
3、法律主觀: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后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協議一旦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4、法律主觀:簽了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一經簽字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內容履行權利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以及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5、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拆遷協議簽好后可以撤銷嗎
1、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2、法律主觀: 房屋拆遷協議 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 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 權利與義務 ,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3、但是協議顯失公平的,當事人可以主張撤銷合同。如果你們有證據證明補償標準前后不一,可以 向法院起訴 要求撤銷協議。
4、若沒有法定的可撤銷和無效事由,則屬于有效合同,雙方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不得隨意反悔。征地拆遷補償內容是:征地安置補償費發放以及發放流程;征地補償款的征收依據;征地補償款的計算方法等等。
5、【法律分析】拆遷協議簽字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銷的。但是如果拆遷補償協議是在脅迫或者欺詐、基于重大誤解等情形下簽訂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拆遷補償協議。
動遷協議簽了 *** 能取消嗎
1、拆遷協議不能解除,符合撤銷條件的除外。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或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解除。
2、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3、法律分析:房屋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法律性質上屬于民事合同范疇,應遵循相關規定。若沒有法定的可撤銷和無效事由,則屬于有效合同,雙方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不得隨意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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