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單位對工傷認定有意見如何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認定對單位有什么影響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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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傷認定后單位認為有爭議,怎么辦?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問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申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工傷認定后的爭議怎么處理:當事人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申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法律分析:勞動者通過社保部門已經出具了工傷認定書,但是用人單位不認同工傷認定決定書的,勞動者可以通過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以及訴訟請求,要求用人單位盡快履行相關義務。
4、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服應該怎么辦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或申請行政復議。
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于工傷鑒定結果用人單位不服怎么辦
那么用人單位可以向上一級的 勞動能力鑒定 部門提出進行第二次 工傷鑒定 的申請。
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工傷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或申請行政復議。
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應當如何處理
1、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如果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與訴訟之間沒有前置關系,直接申請復議在訴訟,或者直接訴訟都是可行的。
2、法律分析: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提起行政訴訟。
3、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個月的有效期間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遞交起訴狀和相應的證據材料;或者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訴訟。
4、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鑒定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通過訴訟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納。
關于單位對工傷認定有意見如何辦和工傷認定對單位有什么影響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