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裁決終審,以及工傷認定裁決書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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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二審贏了接下來怎么辦
1、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自判決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3、二審維持工傷認定后,接下來可以依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接著就可以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給予賠償了。單位不愿主動支付的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時間拿到工傷賠償。
4、法律分析:工傷判決后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具體如下:但未經再審裁決之前原判決不停止執行。
5、二審已經確認工傷的公司不可以再起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的訴訟程序實行兩審終審。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即為生效的判決裁定不能再提出上訴。
仲裁工傷待遇是不是終局仲裁
1、如果是工傷保險發生的爭議是符合一裁終局的,所以工傷保險待遇并不屬于這個范圍之內。 工傷賠償申請書 因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爭議屬于一裁終局。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的出臺,創造性的規定了一裁終局制。
2、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可以對工傷醫療費一裁終局,但勞動仲裁對工傷賠償案不能一裁終局。
3、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如果仲裁裁決涉及數項,對單項裁決數額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事項等,適用終局裁決。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咨詢專業律師。
工傷二審結束后下一步怎么辦
法律分析:第一步,要求用人單位墊付醫療費,進行治療。注意盡量不要自己墊付醫療費,否則以后處理工傷,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動;第二步,收集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這一點相當關鍵。
一方當事人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律分析:勞動者工傷鑒定結果出來以后下一步的做法是:核對鑒定結論。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結論申請;估算賠償數額;處理賠償事宜。
工傷認定后下一步的程序是根據情況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如果自己的勞動能力沒有受到影響,那也沒有必要申請傷殘鑒定,無需申請傷殘鑒定的話就是協商賠償的數額,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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