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辭退懷孕補償標準2015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用人單位變相辭退孕婦,該怎么辦?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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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了,讓老板給辭退了,該怎么辦?
女職工懷孕了,被老板辭退。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女職工應理直氣狀地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用人方不應將懷孕的女職工辭退。
女職工接到辭退通知后,應保留原件,作為證據,以利 *** 。當事人遇到如此不公正的處理應采取以下正當行為:
一、千萬別在用人方的辭退記錄上簽“自愿辭職”或“自動辭職”。有的單位狡猾,認真它原因作為辭退理由,不提懷孕情況。
二、女職工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批構申請仲裁。
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撤銷辭退手續,恢復合同履行;向本人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
不論是申請調解,或是仲裁,或是起訴,都應提交書面申請書或訴狀,并有附件:原勞動合同、懷孕診斷、辭退文書的復印件。
.請一定注意不要將原件交出去。只能將原件交有關人員驗證后,當面退還原件。只交附復印件即可。以防丟失原件而被動。
這里要特別提醒,女職工不要向單位承諾懷孕與生小孩后,在家長期休假或不要工資,待愿意上班時再來上班。這是一種欺凌行為。時間長了,他就會反咬你是自動離職。
孕期不同意公司調崗,公司辭退孕婦合法嗎?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規定,不可違反。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懷孕女工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撤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勞動者不愿意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變相辭退孕婦,該怎么辦?
女職工在孕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孕婦辭退如何補償呢?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做出了明確的保護,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做出非法辭退,孕期職工有權申請以下賠償:
1、如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2、47、87條)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單位在產假之前辭退懷孕職工,應支付產假工資:產假128天×津貼或工資=元;
3、工資和加班工資(如有拖欠)應一并發放;
4、補繳相應社會保險。
孕期被公司辭退,公司賠了2N合理嗎?
懷孕6個月,公司想用2N的賠償金來解決,也想得太美了吧!這個嚴重不合理!我做了十幾年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可以明確地說,這種情況下公司是不能違法辭退的!我們堅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就行!在女員工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除非員工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來重大損失等行為,否則公司是不能辭退員工的,就算像違法辭退也不行!那么我們在懷孕6個月遇到公司違法辭退時,到底應該怎么樣?有哪些合法勞動權益可以爭取?
一、女員工“三期”覆蓋的時間范圍,公司不能隨意辭退!三期的時間范圍,從女員工懷孕開始,一直到小孩滿一周歲為止。除非是女員工嚴重違紀、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公司才可以辭退。如果沒有這些情況,公司是不能辭退的!
即便這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也不能終止勞動合同,而是自動延續到哺乳期結束!
如果這個期間,遇到像您公司想得那么單純,想著給2N就可以違法辭退,那我們直接去勞動部門或者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這種是必贏的!但要注意千萬不要在這個過程中被公司抓到連續曠工的證據。
二、為什么說給2N就想辭退孕期員工是“想得美”,原來涉及這么多勞動權益!一、孕期待遇,就算40周,也就是10個月(因為基本上在這個時間節點,都會正式請產假了)。那么10個月的正常工作的工資,這個就不用多說了。另外就是產檢假工資是足額的,產檢費用的報銷,如果因為公司辭退,導致沒社保,無法報銷產檢費用,那么這個錢誰來出?
二、產假期間待遇,基礎是98天,獎勵假這個各地有所不同,拿深圳來說,加上獎勵假80天,就是178天,如果是涉及難產,那就是208天。這就是7個月,那么這個7個月的工資,不用多說了(不管是生育津貼、還是產假工資,實際上公司要按照高的這個支付)。另外我們在醫院生育的相關費用,如果是剖宮產,大一點城市大概2萬元左右吧。如果因為公司辭退,沒辦法報銷,這個錢誰來出?
三、哺乳期待遇,產假結束后,小孩大概是6個月左右了,那么哺乳期還有6個月。這6個月的上班工資不用說了,另外每天有一個小時的哺乳假。
這樣算下來,已經有大概23個月的工資了,另外加上生小孩的住院手術費用報銷2萬元,再加上產檢費用千把塊錢。
這已經是一筆不小的金額了,以為這樣就完了?那公司也想得太美了!
三、哺乳期結束,公司要想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還得跟著法律來!難道你這家公司真的天真地認為哺乳期已結束,公司就可以和員工說拜拜了嗎?沒那么容易!
1、如果是產假期間勞動合同到期,那么勞動合同自動順延要哺乳期結束,這個時候,公司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終止,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說你每工作滿1年,公司要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N”的經濟補償金。
2、如果哺乳期結束,勞動合同還沒到期,或者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這個時候公司是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否則就是違法辭退員工,那么公司是要支付2倍的賠償金,也就是公司說的2N賠償金!
綜上一看,里外里相差23個月工資,以及相關生育的費用報銷!所以,你們公司想趁早用2N解決,實在是太會算計了!但哪里有那么容易,我們直接就要通過勞動部門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到哺乳期結束!但期間,不能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
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應該怎么索要賠償?
根據你所述,公司暫時并沒有清退你朋友,只是低薪留用。可能你會說,公司存在著歧視行為,對老員工采取低薪留用暗示著要讓你朋友自動離職。依我之見,公司暗地里逼你朋友離職,就偏不離職。原因如下:1,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公司不得解除與她的勞動合同。萬一你朋友的合同期已滿,出現了目前的這種情況,公司應當延續至你朋友孕期、產期、哺乳期等情形消失時才可以終止。
2,公司現在是不情愿跟你朋友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為你朋友目前在懷孕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應當支付你朋友賠償金,(即經濟補償金的2倍)。應當將懷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一起賠付。
3,公司以你朋友懷孕為理由,給予她降薪使用,或者是低薪留用,這都是違法行為,你朋友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因為公司存在著低薪留用你朋友的行為。這在法律上來說就是“工資歧視”。公司這種依據自己的個人偏好,來確定不同工人的工資標準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你朋友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調回北京,低薪使用,不要緊,可以去告公司。公司現在還不敢清退你的朋友。如果萬一公司狗膽包天,清退了你的朋友,那就請你的朋友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維護她的正當權益吧!關于辭退懷孕補償標準2015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