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21年新勞動法對癌癥員工,以及勞動法對癌癥患者有什么照顧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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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癌癥患者醫療期規定
1、個月。《醫療期規定》寫明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醫療期一般是24個月。醫療期主要指單位不得因員工生病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病假是勞動者因病需要休息的時間。
2、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3、患病不管是癌癥還是其他,都會有一定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則也是允許的。
4、法律主觀:病假的規定:職工的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等等。
5、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職工在醫療期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得了癌癥,按照《勞動法》中的規定,需要給一定期限的醫療期用來治病,用人單位不能直接因為員工得癌癥就將其辭退。也就是說,在醫療期內,員工即使得癌癥了也不能辭退。
勞動法規定癌癥患者如何休假
1、法律主觀:病假的規定:職工的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等等。
2、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法律主觀:拿著就診醫院出具正式的診斷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向用人單位申請即可。
員工得了癌癥勞動法怎樣處理
1、員工得了癌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需要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限,用人單位不能因為員工得了癌癥而直接辭退。也就是說,在醫療期間,員工即使得了癌癥也不能辭退。
2、在醫療期內,員工即使得了癌癥也不能辭退。但如果醫療期屆滿,而員工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無法承擔新安排的工作,這樣的情況下單位可以將其辭退。
3、而勞動者一個是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另一個也沒有辦法承擔新安排的工作的話,這樣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后可以將其辭退。勞動補償則是按照其工作年限來進行補償,即每滿一年補償其一個月工資。
4、法律分析: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022年新勞動法癌癥醫療期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公司這要做是不可以的,違法,可以拒絕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更不能逼迫員工辭職。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的通知》 第二條 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二十四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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