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做手術冒充家屬簽字承擔法律責任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冒充患者家屬簽手術同意書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替朋友手術簽字的風險
- 2、醫院手術失敗,下肢癱瘓不是本人簽字沒有家屬簽字,醫院責任嗎?
- 3、老人做手術兒子沒簽字是女兒代簽有法律責任嗎
- 4、打胎找別人簽字別人會付法律責任嗎
- 5、醫院動手術簽字要承擔什么責任
- 6、代替病人家屬簽字后果
替朋友手術簽字的風險
1、替朋友手術簽字的風險有哪些替朋友手術簽字的風險,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如果是受他人委托讓代替委托人簽字的是屬于合法的行為,是有沒風險的;如果讓是冒名替他人簽字的,可能構成詐騙。
2、可能承擔手術后果的直接責任,所以盡量不要幫朋友手術簽字,應由朋友的直系親屬去簽字。當然,如果你有朋友的手術簽字委托書,在朋友手術時,如無過錯進行的簽字,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承擔術后責任。
3、法律分析:代替其他人簽字有些是合法的行為,但是有些是違法的行為,如果是受他人委托代替委托人進行簽字的是屬于合法的行為,是沒有其他風險的,但是如果是冒名代替他人去簽字的,那就可能構成詐騙。
醫院手術失敗,下肢癱瘓不是本人簽字沒有家屬簽字,醫院責任嗎?
1、法律分析:若有證據證明與醫生的診療行為有因果關系的,醫院承擔賠償責任。建議申請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確定相關責任。
2、法律主觀:有責任,承擔手術失敗所帶來的風險,醫院一般會要求直系親屬簽,外人是不讓簽的。
3、只要是直系親屬,對于病人的治療與否都有決定處分的權利,是否同意簽字都是家屬的權利。沒有家屬的簽字,在緊急情況下,院方也要救死扶傷;有了家屬的簽字,如未按醫療規范程序救治病人的,出現問題也應承擔責任。
4、有責任,承擔手術失敗所帶來的風險,醫院一般會要求直系親屬簽,外人是不讓簽的。從醫療管理的法律規范來講,只要是直系親屬,對于病人的治療與否都有決定處分權利,換言之,是否同意簽字都是家屬權利。
老人做手術兒子沒簽字是女兒代簽有法律責任嗎
1、會有非常大的手術風險,因為如果手術出問題的話,你需要承擔直接責任。
2、在很多國家和地區,直系親屬(如父母)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如孫子或孫女)簽署醫療文件,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得到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如爺爺奶奶)的同意。
3、如果兒子因為個人原因拒絕簽字,則女兒可以代替兒子簽字,前提是女兒具備代理權或者得到兒子的授權。換句話說,女兒必須證明自己有權代理父親和兒子之間的事務,并獲得兒子的同意,才能有效地代替兒子簽字。
4、所以女兒是有權利簽字,只需是直系親屬即可,通常只要一個家屬簽字即可。簽字是證明了告知義務,同時簽字不影響醫療行為的責任。由老人的配偶或依血緣親疏依次為最佳簽字人。若為孤寡老人概無親屬的由所在社區、村委會代簽。
5、不一定。從法律上來說,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和授權委托書只要患者本人簽名就可以了,但是在實踐中,醫院往往會要求患者本人和其近親屬都要在手術同意書和麻醉同意書上簽名。
6、手術簽字朋友不一定可以代簽。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比如說如果需要手術的朋友,家屬不能趕到現場,而這時需要急診進行手術,這種情況下,朋友之間是可以替代簽手術名字的。
打胎找別人簽字別人會付法律責任嗎
法律分析:第一是你本人,需要本人簽字,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等免責協議。第二,如果沒有結婚,男方是沒有權利簽字的,有過錯存在的,需要負法律責任。如果結婚了,男方作為女方的近親屬是可以簽字的,簽了字就要負責任的。
則該代簽名的行為屬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則被代理人對該簽名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不予追認的,則由實施代簽名的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分析:未婚打胎,男方與女方并違法定的直系親屬關系,此種情形下,醫療組織要求簽字,需要由女方的直系親屬,通常為爸媽在相應的書面手續商簽字。
法律分析:沒有責任,如出意外要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最好親屬代簽。
法律分析:女朋友打胎男朋友簽字是手術前的風險告知。這不會對之后的法律責任起到實質的影響。終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為,男方沒有法定支付的義務。作為成年人的雙方應當知道性行為和墮胎的后果,自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你好,沒有法定責任,如果實在沒有別人,你可以簽字,簽字的目的是你是一個知情者。
醫院動手術簽字要承擔什么責任
1、只要是直系親屬,對于病人的治療與否都有決定處分的權利,是否同意簽字都是家屬的權利。沒有家屬的簽字,在緊急情況下,院方也要救死扶傷;有了家屬的簽字,如未按醫療規范程序救治病人的,出現問題也應承擔責任。
2、法律分析:手術簽字人在簽字后是肯定要承擔責任的。手術簽字人的責任承擔,需要辨別的是與當事人的親屬關系。但是無論親屬順序如何,所承擔的手術風險責任都是有的。
3、法律分析:承擔手術風險。法律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第十條 對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知情同意書。
代替病人家屬簽字后果
1、外人是不讓簽的。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
2、醫生代患者家屬簽字出現醫療事故是承擔相應的責任,進行手術必須要經過患者的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
3、你不能代他親屬簽字。簽字是要承擔責任的。你最好不要代替親屬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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