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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年后還能賠償嗎
工傷超過一年能賠償。雖然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工傷一年以后不支持賠償。如果能確定勞動關系,應當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傷鑒定結果出來后,賠償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內申請賠償,否則就過了訴訟時效。一旦過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賠償,就沒有法律依據了。
在工傷認定一年后,如果職工已經取得了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能依法申請賠償;但如果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超過一年,而職工或者單位仍然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則不能索取工傷賠償。職工一方的申請時限是一年。
工傷認定后申請賠償的時間為一年。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另一種是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 勞動爭議 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工傷一年后還能做工傷認定嗎
1、一年后工傷是不可以申請鑒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工傷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期限,工傷鑒定部門是不可以繼續進行申請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2、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3、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4、法律主觀:工傷認定過期一年不能再做。法律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鑒定出來后沒找保險公司理賠,現在超過一年怎么辦?
1、法律分析:單位不上報個人可以到企業所在區縣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但是時限是一年超過一年的,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工傷保險公司一年了也賠償不了,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工傷保險不給賠償怎么辦?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3、因為現在辦理事情講究的是證明,而不是誰與誰的關系好就可以亂開,所以我們一定要相信真理,即使是現在保險公司不給我們報銷,但并不代表他們的態度一直都這么堅定,所以我們可以重新去做一份工傷鑒定。
工傷超過一年了能不能要回賠償
工傷一般一年之后不能要求賠償。依照法律規定工傷發生后應當在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且而且這一年的期限無法中斷、中止。
工傷超過一年能賠償。雖然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賠償主體 如果用人單位有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賠償主體為工傷保險基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賠償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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