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拆遷協議作廢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拆遷協議上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如果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無效,被拆遷人應該怎么辦
拆遷安置協議無效應該如何賠償 協議無效,則意味著沒有簽訂協議,因此只能按照原來的狀態,重新協商補償或者依法進行評估補償。 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但是由于房屋被拆遷的事實不可逆轉,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要求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重新訂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并且由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及大小確定賠償比例。
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但是由于房屋被拆遷這一事實不可能逆轉,所以拆遷補償安置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應該根據民法及《拆遷條例》規定的情況區別處理。
哪些情況下拆遷協議無效,協議被判定無效后又該如何處理
(二)沒有辦理有關拆遷手續就簽訂拆遷協議 在拆遷協議簽訂的過程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拆遷人時,沒有辦理有關拆遷手續,即不具有拆遷資格時,簽訂的協議應當被認定為無效。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拆遷協議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拆遷補償協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類: (1) 不具備拆遷民事權利能力(或主體資格)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 (2) 拆遷人與非安置房屋所有權人或權利人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
被拆遷人委托他人處理拆遷,被委托人如果沒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簽訂拆遷協議的無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2,拆遷補償合同有如下情形的,可以主張撤銷或變更合同。
拆遷協議可以重新簽嗎
1、遷協議可以重新簽。當動遷協議簽署之后,拆房的當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過因為房屋拆遷所涉及的法律規定十分繁雜,有個別情況是能夠反悔的。
2、一般來說,《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一經簽訂,房屋拆遷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不允許隨意修改。
3、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拆遷方不給原件是不合理的,拆遷補償協議應該是一式兩份的,由被拆遷人與拆遷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據簽訂的協議補償。
拆遷協議簽訂后反悔了怎樣補救
如果被征收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則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請求撤銷該協議。房子被拆要求安置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拆遷公告必須要由當地的人民 *** 發布,在公告中會詳細的說明補償標準以及補償金額。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國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遷安置房,能拿到產權證的房屋就可以買賣。如果還沒有辦理出產權證,憑著拆遷安置協議也可以買賣,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說風險比有產權證的大一些。
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理論上可以反悔,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但需向履約方承擔違約金。《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拆遷估價機構的確定應當公開、透明,采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簽等方式。
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均應全面、嚴格、適當地履行合同,房主簽約后卻反悔,購房者應該采取應對的對策如下:選擇解除合同,要求違約金;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甚至在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也仍可要求違約金。
作了如下規定:第一,如果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明確規定了如果發生 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或者在發生糾紛之后,拆遷人 和被拆遷人達成書面協議,同意通過仲裁方式解決雙方之間 糾紛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仲裁。
拆遷協議作廢怎么辦?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拆遷協議上、拆遷協議作廢怎么辦?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