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是指當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時,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本文將為您介紹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如何索賠的程序。
1、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賠償金的數額以本人的實際損失為基礎,以下情況可以當作賠償金的計算依據:
(1)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
(2)未支付的勞動報酬;
(3)工資折舊;
(4)拒絕支付應付的社會保險繳費;
(5)追回用人單位違法扣除的工資;
(6)補償因解除合同而損失的收入。
2、如何索賠
申請人應當向勞動者所在單位申請賠償,如果勞動者所在單位拒絕支付,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法律救濟
勞動者解除合同后,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4、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當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時,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是指當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時,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以本人的實際損失為基礎。勞動者解除合同后,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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