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如何申報工傷評殘,以及如何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評殘在哪個部門申請傷殘鑒定
- 2、工傷事故怎么申請評殘
- 3、怎么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
- 4、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評殘在哪個部門申請傷殘鑒定
一、工傷評殘在哪個部門申請傷殘鑒定
1、工傷評殘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傷殘鑒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饑饑襲活動中肢迅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事故怎么申請評殘
工傷事故申請傷殘鑒定流程: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怎么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
法律主觀:
一、如何確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職工可以自己或通過單位向單位所在區縣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工傷評殘。評殘后,工傷職工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工傷保險及傷殘津貼。在提出申請時,需提供職工的工傷認定結論、《工傷證》和工傷職工選定的工傷醫療機構出據的診斷證明及病歷等,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將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對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在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鑒定并通知申請人(情況特殊的可再延長30日)。申請人對鑒定結論存有疑義時,可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再次鑒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進行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法律客觀:
傷殘等級的方式是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者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勞動者及其直系親屬或者用人單位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并及時送達給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用人單位或個人對該鑒定結論不服的,在15日內可以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勞動者及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的結果對于工傷待遇的項目與數額有著重要影響。關于勞動能力鑒定的問題,一般有以下三種情況:一、發生工傷后,勞動者的傷殘程度按規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如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該鑒定結論的鑒定委員會申請復議;對復議結論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二、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因工傷引起爭議進入勞動仲裁程序的情況下,勞動者的傷殘程度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委托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并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鑒定結論作出裁決;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委托鑒定結論不服的,只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重新委托勞動能力鑒定,當事人無權擅自決定進行重新鑒定。三、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向法院起訴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鑒定部門鑒定;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鑒定部門鑒定;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屬法定的鑒定部門。因此,法院在審理工傷爭議案件中,對于勞動者傷殘程度問題,應當委托法定的鑒定部門即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不應另行委托其他機構鑒定。
[img]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問題一:員工受到工傷后怎樣申請傷殘鑒定 醫療期終結后,單位拒絕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受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傷殘鑒定。受傷職工自工傷醫療期滿之日起計算鑒定申訴期為半年。具體程序如下:1.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受傷職工,須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并按要求詳細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與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簽訂《傷病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協議書》;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登記后,由服務機構填寫《鑒定表》(一式三份)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貼上申請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蓋服務機構的騎縫章;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鑒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并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后,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問題二:個人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嗎? 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完后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要求賠償。買了工傷保險由保險賠付,沒買的話由公司全額賠付。沒有合同搜集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工資單,工作服,證人證言,錄音等公司沒在一個月內申報,您可以再一年內自己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家屬都可以申請。工傷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離職時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從業人員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問題三: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1)申請工傷鑒定去市一級勞動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2)具體需要的書面材料:
1、工傷保險處出具的《企業職工工傷鑒定通知書》或者工傷認定證明,填寫《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一式三份,單位鑒署意見,加蓋公章;因其他原因傷殘或因病的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因批準后,填寫《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一式二份,單位鑒署意見,加蓋公章。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做鑒定。
問題四:工傷申報怎么報。在哪里申請 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從業人員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除提交本條前款要求的材料外,還可以提交用人單位、相關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證明材料。
問題五:個人申請工傷鑒定該怎么做 你好!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問題六:怎樣申請工傷等級鑒定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如下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①《工傷認定書》(或單位開具的工傷證明);②身份證原件;③相關的工傷診斷資料(包括:醫院診斷證明書、出院小結、X光、CT等檢驗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相關資料后,開具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交申請人。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托的醫務鑒定機構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對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定殘廢等級。
3、工傷職工在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時,須攜帶下列資料:(1)社保部門出具的鑒定《介紹信》;(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包括反映殘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張、1寸證件相5張;(4)定點醫院診斷證明及出院證;(5)重要的儀檢報告單(如:MRI、CT、ECT)等醫療資料。非參保職工申請鑒定時還須攜帶單位的工傷證明(或社保部門的《工傷認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有其它疑問也可以直接咨詢社保局12333
祝你好運!
問題七: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怎樣走 1,去本地相關本門申請【工傷認定】(只有申請到是工傷才能去做工傷鑒定) 2,等傷情穩定就可以去工傷鑒定局申請進行【工傷鑒定】了(小傷一般三個月,嚴重的需6個月康復不要超過一年,要是需要可以申請延遲鑒定時間)要記得帶上初始資料:片子、照片、手續費280和初始病例。 3、等申請工傷鑒定后,會有電話通知你哪天去哪個地方一群人一起鑒定。(一般最遲兩個月等待) 4、鑒定好回家等通知鑒定結果(一般最遲2個月)要是不服可以在你拿到鑒定結果那一天起!往后14內向工傷鑒定局申請二次鑒定(需要寫清理由原因、、、)二次申請就比一次申請多了申請原因
問題八:沒有勞動合同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不合理 沒有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另外,可以得到雙倍工資
問題九:工傷認定可以自己申請嗎 如果發生工傷事故,自己可以申請辦理工傷賠償,符合條件的還可以申請辦理評殘,評定等級后可以直接享受相關待遇。
關于如何申報工傷評殘和如何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