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拆遷協議是否允許夫妻改名?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拆遷協議可以改名字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拆遷原協議上是一個人的名字,辦理房產證時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 2、拆遷安置房可以更名嗎
- 3、拆遷的房子還沒交付,只簽了拆遷補償協議,在房管局已備案,請問可以更名...
- 4、拆遷定位協議的署名是我丈夫的,我想咨詢一下,不經過我同意我丈夫能不...
拆遷原協議上是一個人的名字,辦理房產證時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可以添加共有人。根據相關法規和規定,拆遷房房產證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在添加共有人時,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為1,即每個共有人在房產上享有相等的權益。
拆遷原協議是一個人的名字,只要當事人同意,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寫成兩個人的名字,拆遷房屬于福利分配房,不涉及房貸債務關系,是可以添加名字的。
原則上只能寫簽訂協議人的名字,如果另一個人與簽訂協議人屬于原拆遷房產的共同擁有人,在辦理拆遷房產證時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簽訂協議人為產權人,另一個人為共同擁有人)。這種情況屬于房屋共有。
房產證最多寫一個人的名字。因為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的原則,所以房產證上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兩個或者多個人共同擁有這個房產,加名字的話,再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不可以,通常按照買賣合同上寫的名字辦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拆遷房房產證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首先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 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于共同財產。
拆遷安置房可以更名嗎
1、拆遷給的安置房能直接更改房產證的名字。安置房是 *** 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安置房不能直接改戶名。安置房產權證的名字和拆遷安置協議上的名字是一樣的,中途不能更改,獲得拆遷安置房產權證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變更。
3、拆遷的房子不能直接更名。拆遷的房子滿五年后可以過戶,被拆遷人取得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后,就有權處分拆遷安置房,可以申請房屋過戶登記。要遵守當地房地產調控政策。
4、一般拆遷給的安置房能直接更改房產證的名字,安置房,是 *** 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5、不可以。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名字和拆遷安置協議上的名字是一樣的,是不可以直接更名的,房屋管理部門也不會受理更名申請,要等獲得拆遷安置房產權證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變更。
拆遷的房子還沒交付,只簽了拆遷補償協議,在房管局已備案,請問可以更名...
拆遷安置協議的戶主不能更改。因在拆遷之前開發商已經與被拆遷人簽訂了補償協議,該協議也已在房管部門備案。新房的所有人只能是經過備案的被拆遷人。但是如果通過關系,花點錢也不是絕對不行的。
原則上講不可以,因在拆遷之前開發商已經與被拆遷人簽訂了補償協議,該協議也已在房管部門備案。新房的所有人只能是經過備案的被拆遷人。但是如果通過關系,花點錢也不是絕對不行的。
不能,因為拆遷協議屬于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后,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取得拆遷后的房產證后,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拆遷協議主體名稱不能更名,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
拆遷定位協議的署名是我丈夫的,我想咨詢一下,不經過我同意我丈夫能不...
1、你好,拆遷房是一方婚前財產的轉化,一般情況下,還是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除非有加名行為等。但對于婚前財產婚后增值部分是要分情況討論。
2、只要你丈夫出面行駛撤銷權就可以。但是合同無效,你需要承擔締約過失之責,需要賠償 對方因簽訂合同付出的損失。這個損失數額一般是比較少的。
3、你好,如果沒有其他繼承人或者其他繼承人沒有異議可以直接登記在你名下的 有遺囑按遺囑繼承,無遺囑按法定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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