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人員不想上班,以及工傷人員不想上班怎么賠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工傷長期不上班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工傷后職工如果是暫時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請停工留薪或者向單位請病假;如果是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依法與單位解約,獲得相應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工傷賠償。
工傷后,不想上班的,可以按照曠工處理的,但如果是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允許不用上班,并且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其工資待遇。
應當上班不上班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工傷保險的申請主體有兩類:一是職工所在單位,二是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單位的工會組織。
職工傷情穩定,超出停工留薪期未參加工作的,會按曠工處理。
法律主觀: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員工工傷好了后拖著不上班
法律主觀:工傷醫療期滿后不來上班,如果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主觀: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無論工傷認定結論下來與否,醫療終結,按醫療機構的建議可以上班即應當上班。應當上班不上班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工傷后不想上班怎么辦
法律主觀: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法律分析:可以辭職。解除勞動關系后,可要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 傷殘等級 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 傷殘 待遇。
關于工傷人員不想上班和工傷人員不想上班怎么賠償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