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別人車牌是不合法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不得故意污損、毀壞機動車號牌。如果駕駛人未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污損、毀壞機動車號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卸別人車牌是違法行為,如果被查處,將會受到罰款的處罰。
此外,卸別人車牌還可能引起其他問題。例如,如果您使用別人的車牌駕駛車輛,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違法行為時,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車牌號碼查找車主,但如果車主不是您本人,您將無法為自己辯護,可能會受到不必要的處罰或責任追究。
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建議駕駛人應該按照規定安裝自己的車牌,不要使用別人的車牌。如果車牌丟失或損壞,應當及時辦理補領手續,以免影響自己的行車安全和交通違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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