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做什么什么時候的工傷可以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什么時候可以做工傷傷殘鑒定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什么時候可以做工傷鑒定
- 2、什么時候做工傷認定
- 3、什么時候做工傷鑒定最好
什么時候可以做工傷鑒定
法律分析:工傷鑒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年之內做都合適。法律規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分析:工傷后60日內做傷殘鑒定,必要時可延長30日。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
工傷認定下來后在30日內做工傷鑒定。工傷鑒定的流程如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主觀:員工工傷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是需要在醫療終結之后進行的,也就是治療結束,但是最遲在工傷認定兩年之后進行鑒定,員工可以到當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咨詢是否可以進行鑒定。
什么時候做工傷認定
1、法律分析:工傷鑒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年之內做都合適。法律規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后在30日內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3、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必須1年內辦理。
什么時候做工傷鑒定最好
法律主觀:工傷鑒定 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年之內做都合適。法律規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 職業病 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向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
法律分析:傷殘鑒定要等傷痊愈以后做。傷殘鑒定時間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
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做合適 工傷鑒定最好在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再做。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醫療上一般認為在治療三個月后,屬于穩定需要的最低時間,所以傷殘鑒定至少要在工傷治療三個月之后做,如果有的傷殘治療沒有結束,或達不到穩定,還需要繼續順延做傷殘鑒定的時間才合法、合理、合適。
工傷傷殘鑒定,越早鑒定對勞動者越好。一般情況下,工傷認定后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勞動者或者單位有一方要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是聲明要去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就要再等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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