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食堂是指在企事業單位內設立的供應餐飲服務的場所。開辦單位食堂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否則將會面臨一系列的處罰措施。
首先,單位食堂沒有許可證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會被責令停業整頓。整頓期間,單位食堂將被暫停營業,直到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為止。
其次,單位食堂沒有許可證也將面臨罰款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單位食堂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將被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單位食堂的行為構成犯罪,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單位食堂沒有取得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單位食堂沒有許可證還將面臨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單位食堂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將被處以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業整頓等。
綜上所述,單位食堂沒有許可證將會面臨一系列的處罰措施,包括責令停業整頓、罰款、刑事責任追究等。因此,開辦單位食堂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確保食品安全,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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