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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提前辦離職手續違法嗎
法律主觀:公司規定職工需要離職的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其行為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也有相關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做法并不違法,你提交辭職報告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同意你離開。超過30天則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就可以走了。
合法。從你提交辭職書之日起,公司可以通知你任何一天走,但最多不能超過30天。超過30天,公司不允許,你走也是合法的,工資算到離職前一天。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要求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不為其提供勞動條件,屬于明顯的用人單位停止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到期限屆滿,應按照勞動合同提前解除處理。
勞動合同上要求提前三個月離職合法嗎? 不可以,違法,約定無效。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到不了現場,辦理離職手續違法嗎
1、是的。離職手續需要本人和公司人事部進行辦理,需提交辭職報告,報告上必須本人簽署姓名。提交辭職報告后,交接工作完成,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得到離職證明,用于下一家單位辦理入職時使用。
2、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不配合公司進行交接為由拒絕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文件,用人單位拒絕給離職員工辦理離職證明,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單位不給離職員工開離職證明,由此引起離職員工經濟損失的,單位是需要進行賠償。
3、離職管理交接 離職手續的辦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頭形式進行,必須有書面文件資料存檔,否則視為該員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仍未解除,存在極大的隱患。
4、用人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伸裁,勞動者辭職,只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對于處于試用期的員工,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即可。
5、法律分析:不違法,但是入職一天也是這家單位或企業的一名員工,所以也需要辦理離職手續的。一般的單位或企業都有試用期。而且在試用期間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
代辦失業金違法嗎
不合法。代辦失業金收取3000元是違反法律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法》第六十條,失業保險金只能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發放,不得由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發放。
法律分析:不合法。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當地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
受委托人代領失業補助金,并出示個人身份證明,不違法。比如銀行代取款,只要手續齊全,也是可以的。
對于任何以該中心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欺騙群眾,侵害單位聲譽的違法行為,市就業服務中心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由此可見,不管是全國哪個城市,出現這類代辦失業金的,基本都是騙局。
失業金可以代領。如果失業人員因患病、喪失行為能力等情況而不能自行領取的,可以依法委托其他具有行為能力的人代領。而受托人可以協商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失業登記證、委托授權書等材料,依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去申領失業金。
方法/步驟 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離職流程一直批不下來,違法嗎
用人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伸裁,勞動者辭職,只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對于處于試用期的員工,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即可。
員工辭職不批算違法。員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也不需要單位的批準,到期后就可以離職,用人單位需要依法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在試用期的,則提前三日通知單位即可。
因此,如果你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領導辭職,但領導不批準你的離職申請,這是違法的。在實際操作中,如果領導不同意你的辭職,可以進一步溝通和協商解決。
公司不給離職證明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不配合公司進行交接為由拒絕為勞動者開具 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文件,用人單位拒絕給離職員工辦理離職證明,屬于違法行為。
公司不給你結算工資和不讓走都是違法行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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