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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因工外出期間死亡死因不明是否應認定為工傷
勞動者因工外出期間死亡能否認定為 工傷 ,首先應當考慮勞動者是否屬于用人單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5項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分析: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死亡但死因不明,是不影響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屬于工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工亡期間的各種賠償。
因此職工在單位外派出差期間意外死亡,屬于工傷。
這屬于因工外出的特殊情形。原則上只要因工外出期間所涉及的時間和區域均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如“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應當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認定視同工傷。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死亡認定標準
1、工亡認定標準: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工傷或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死亡。工傷舊傷復發或職業病舊病復發死亡。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工傷或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死亡。工傷舊傷復發或職業病舊病復發死亡。
3、工傷復發或職業病復發死亡。因工致殘被鑒定為1-4級享受傷殘補助金期間死亡。
最新法規定下班途中不明溺水死亡的算不算工傷
1、下班不明原因溺亡,不屬于工傷鑒定標準。法律分析職工下班路上不明原因死亡不算工傷按照相關法律條例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2、總的來說,在下班途中死亡的,原則上是不能算工傷的,只有職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而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死亡待遇。
3、法律分析:不是工傷,但見義勇為的視同工傷。
4、下班途中意外死亡如果條件情況比較算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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