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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
法律主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 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 訴訟 的受案范圍。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三條各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理行政案件和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行政行為的案件。
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 行政復議法 、 行政訴訟法 有關時效的規定。 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以下為您提供 行政訴訟法 司法解釋相關內容。第二十五條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
我國法律、司法解釋有關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規定主要有兩條,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下稱《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行政訴訟法解釋是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結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實際而制定的解釋。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26次會議通過,該解釋共一百六十三條,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當事人未能正確表達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當事人未能正確表達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第一條 人民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應當立案,依法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依法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一律接收起訴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法律主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和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