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員工反映公司將工資發放時間延后當月工資次月月底,這一做法引起了廣泛關注。那么,這種做法是否違法?如果遇到此類情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探討一下。
1. 當月工資次月月底發放是否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辦法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賠償金。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將工資發放時間延后當月工資次月月底,就屬于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工資,是違法的行為。
2. 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果遇到用人單位將工資發放時間延后當月工資次月月底的情況,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
(1)與用人單位協商。首先,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和協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2)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3)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向法院起訴。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工資,并要求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賠償金。
總之,對于用人單位將工資發放時間延后當月工資次月月底的行為,勞動者應當保持警覺,及時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用人單位也應當依法依規支付工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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