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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按日計發高溫津貼。
2、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是勞動者在每日高溫工作的情況下,是每個月都不能低于一百八的補貼費用。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3、1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1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1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
4、防暑降溫期為3個月(6月—8月,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現場(包括車間)施工生產人員、現場質量監督檢查人員、現場安全監督人員、現場協調人員及現場技術人員等),每人每月200元 其他人員每人每月150元。
勞動法關于防暑降溫費的規定
1、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2、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為:187元/月 按照本市規定,每年9這四個月,用人單位要為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對于所有在崗工作的職工,按本市規定的標準,可以一次性發放。
3、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
4、法律分析: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
5、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山西防暑降溫2022年標準:6月13日,從山西省人社廳傳來消息,今年6月至8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可享受每人每月240元高溫津貼,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單位將受到罰款。
6、在出現被用人單位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時勞動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工資發放的法律規定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防暑降溫費怎么算
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是勞動者在每日高溫工作的情況下,是每個月都不能低于一百八的補貼費用。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防暑降溫費非人人有份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C(含33°C)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當中,在計算最低工資時應予剔除。而且,要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形式或有價證券代替。
法律客觀:【各地實施高溫津貼的標準】陜西省陜西省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2元。重慶2007年6月1日,《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正式施行。
防暑費有幾個月?標準是多少?
1、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9月,共4個月。防暑降溫費的標準,是每天35元。
2、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為:187元/月 按照本市規定,每年9這四個月,用人單位要為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對于所有在崗工作的職工,按本市規定的標準,可以一次性發放。
3、夏季高溫補貼大多數地區發放4個月的高溫費。由于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長短不一,正和我國各地氣溫差異有關。其中,多數省份發放時長為4個月,多為北方地區,達到11個省份。
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與規定
1、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2、根據《最低工資規定》,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當中,在計算最低工資時應予剔除。而且,要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形式或有價證券代替。
3、防暑降溫費發放要求: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4、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是勞動者在每日高溫工作的情況下,是每個月都不能低于一百八的補貼費用。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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