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反復是怎樣處理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復發還能賠償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復發傷殘等級增加的處理
- 2、工傷復發如何處理
- 3、工傷復發怎么處理呢?
工傷復發傷殘等級增加的處理
1、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當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發生變化,超過原定的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賠償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應當按照新的傷殘等級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金的差額由職工所在單位支付。
2、工傷復發前鑒定為1-4級的不得終止合同,應當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復發前鑒定為5-6級的保留用工關系,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每月發放傷殘津貼。
3、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4、法律分析:工傷十級傷殘以后復發,生活不能自理的,所需要的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可以享受待遇醫療費,誤工費,停工留薪待待遇,一次傷殘補助金、護理費、傷殘津貼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就業補助和醫療補助等。
5、工傷復發的處理是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6、工傷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復發,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然后享受以下工傷保險待遇: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其他。
工傷復發如何處理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對舊傷復發 醫療費用 的補償,之后舊傷復發的,治療費用應當自理。 《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后,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復發,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然后享受以下工傷保險待遇: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其他。
3、情況復雜難以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向鑒定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確認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4、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規定配置,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工傷復發經鑒定確認后,確認需要治療的,可以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工傷復發怎么處理呢?
工傷出院幾年后舊傷復發仍然可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情況復雜難以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向鑒定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確認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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