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關于被迫離職的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50女職工被企業強迫離職有賠償嗎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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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女職工被企業強迫離職有賠償嗎
你好!如你所述情況,用人單位很有可能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下面,我將有關規定梳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5年以上,且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用人單位不能按照無過失性辭退、經濟性裁員的規定而辭退勞動者的。(一)無過失性辭退的情形。
1、勞動者在患病或者非工傷的情況下,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再調換工作崗位后,也不能勝任工作的;2、勞動者不勝任現工作,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培訓后,還是不勝任工作的;3、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對變更勞動合同不能協商一致的。(二)經濟性裁員的情形。
1、企業進行破產重整的;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在上述兩種情形下,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為勞動者已經臨近退休,一旦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可能會能勞動者造成很大的困難。
二、如果發生以下幾種情況的話,任何時間用人單位都可解除勞動合同。(一)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雙重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影響,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欺詐、脅迫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以上幾種情形,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關于你的情況的建議。(一)用人單位強迫你離職,你可以不主動辭職,繼續按照正常的工作時間上班下班。
(二)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提供勞動條件的,你可以申請仲裁,主張經濟補償金;或者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關系,那么用人單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申請仲裁,主張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的賠償金。
員工離職應該怎么要求經濟補償
不是所有的員工離職都能主張經濟補償金。離職分為勞動者自動離職和被迫離職兩種,前者根據法律規定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后者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利益的;和勞動合同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簽訂或變更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及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合同無效等情形,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金應該如何操作呢?
勞動者被迫離職想要得到經濟補償金就需要搜集用人單位存在以上法律規定的情形的證據,然后以用人單位存在上述違法違法情況作為理由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通知,為了固定證據,實踐中都是通過EMS快遞解除通知到用人單位處,只要快遞顯示到達單位,勞動者就可以離開單位,然后申請勞動仲裁。切記,解除通知一到單位就要離開,否則會被認為是雖郵寄了解除通知但實際上訴仍在單位工作,勞動者以自己的行為撤銷了解除通知,從而沒有達到郵寄的目的。
郵寄了解除通知就掌握了主動權,這個時候有的單位會直接和你協商解決,金額差不多的話基本上都已經協商了。實踐中也有單位不見棺材不落淚,死活不協商,那就只有依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前期搜集了單位違法證據并郵寄了解除通知,拿到經濟補償金就沒有任何風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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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迫離職
被迫辭職就是指員工不是主動自愿想要辭職的。如果單位直接逼迫員工辭職或者以調崗降薪、克扣其工資福利待遇等行為來暗中逼迫員工辭職的,屬于被迫辭職。
工作8年公司不斷的降職降薪被迫從公司辭職,具否可以獲得補償
沒有薪資標準的合同,月工資有浮動的,勞動合同沒寫清楚的,很難弄到補償的,除非有證據證明公司存在過錯。
離職了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補償
常見的仲裁請求有以下幾項:
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代通知金員工有過失行為,例如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被追究刑事責任等,公司合法辭退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無過失行為,公司以員工不勝任工作、醫療期滿不能工作、情勢變更導致合同不能履行辭退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一個月代通知金。公司符合經濟型裁員條件,合法辭退員工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員工自己離職,一般沒有經濟補償金,但公司有拖欠工資、未依法繳納社保、強迫勞動等行為導致員工被迫離職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加班費員工有加班證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不管多少年的加班費都可以主張,只要有證據。加班費屬于勞動報酬,要在離職后一年內提出,否則過了仲裁時效就沒法主張了。
帶薪年休假一般可以主張近三年的未休帶薪年休假,按日工資的300%計算。
二倍工資公司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到第十二個月期間的雙倍工資,要在滿十二個月的一年內提出,過了一年仲裁時效就不能主張了。
年終獎、提成、績效獎金等公司發文確定年終獎、提成、績效獎金發放規則的,中途離職,符合條件的可以按比例折算。
社保公積金不屬于仲裁受理范圍,可以去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要求補繳。
特殊員工,如工傷、醫療期、三期女員工等,可以主張相應待遇,都屬于員工可以申請仲裁的范圍。
好了,關于關于被迫離職的補償標準和50女職工被企業強迫離職有賠償嗎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