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勞動合同期未滿賠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勞動合同期未滿能辭職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勞動合同期未滿辭退賠償標準是多少
- 2、勞動合同未滿辭退賠償多少?
- 3、合同沒到期被裁員怎么賠償
- 4、合同沒到期被辭退怎么賠償如何計算
- 5、合同未到期被辭退該怎么賠償呢?
- 6、合同期沒到辭退員工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期未滿辭退賠償標準是多少
有一些職工在崗位上很勤奮地工作,但卻面臨著 勞動合同期 未滿被辭退的事情,也不知道其中的原因,這對職工的傷害和損失是比較大的,那職工該如何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勞動合同期未滿辭退賠償多少呢?山東前方律師事務所高健博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未滿辭退賠償多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6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guī)定 解除勞動關系 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
勞動合同未滿辭退賠償多少?
一、 勞動合同 未滿辭退賠償多少? 勞動合同未滿,用人單位開除、解雇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解除勞動關系 ,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guī)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guī)定的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情形,應該支付 賠償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 工資 ,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19條規(guī)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guī)定的,應該支付你 經濟補償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 代通知金 ,俗稱N 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guī)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二、解除特征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 解除勞動合同 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解除勞動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條件,任何約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均無效(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協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2、 任何約定 違約金 、賠償金的,均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與 知識產權 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 保密協議 中與勞動者約定 競業(yè)限制 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除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各項權益,國家也是規(guī)定了當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 勞動關系 后,是需要 簽訂勞動合同 的,同時也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期限,當在 勞動合同期限 內用人單位違規(guī)解除勞動合同,也是需要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 經濟賠償金 ,具體根據工作年限來決定。
[img]合同沒到期被裁員怎么賠償
一、合同沒有到期公司辭退怎么賠償
1、合同沒有到期公司辭退賠償一般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支付,6個月以上的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fā)工資計算。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合同沒到期被辭退怎么賠償如何計算
親,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1、合同沒到期辭退員工的賠償,一般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支付,6個月以上的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具體情況根據辭退的原因來計算。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未到期被辭退該怎么賠償呢?
1.勞動合同到期前被辭退的賠償怎么辦?
(一)合同未到期,依法解除。
根據我國立法,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況下,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無需提前通知。這些法定辭退情形主要包括:“(一)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此外,在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幾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只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就可以辭退員工。
當然,如果面對公司的經濟性裁員,在合同到期前被辭退是不可避免的,但即便如此,勞動者仍然有權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
(二)合同未到期,違法辭退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況,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行為:
1.用人單位無故辭退且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二倍的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工資;
2.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補償標準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齡補償金。
當然,合同未到期即被解除,勞動者可以選擇向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者與單位協商不成直接申請仲裁。
合同到期,被合法辭退的員工只需要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合同未到期,員工被非法辭退,員工應該得到相應的賠償。
合同期滿前的辭退補償需要根據用人單位辭退時的實際情況。有時,雇主會解雇員工而不給予補償。如果員工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員工的行為經其勸阻后拒不改正,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那么用人單位可以不需要賠償員工。
二。合同到期前解雇員工
我國勞動合同法有如下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qū)的市人民 *** 公布的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進行重整;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yè)發(fā)生生產變化、重大技術革新或管理方式調整,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fā)生其他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并不是所有情況下,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如果員工違反了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此時只需要支付適當的員工工資即可。如果員工覺得公司應該支付一定的賠償金,可以提起訴訟。
根據法律規(guī)定,公司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依法拒絕辭退,要求公司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以上是關于勞動合同未到期解除如何賠償的知識。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Finder的律師。
合同期沒到辭退員工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未到期就被公司辭退的賠償金問題不是固定的,最起碼要根據被公司辭退的原因分析,如果嚴重違反了公司勞動紀律或者本人有其他重大過錯被辭退的,沒有補償金,被公司無故辭退的,補償金是根據工作年限和被辭退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雙倍計算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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