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民事訴訟提審可以再審嗎,以及民事訴訟提審和再審的區別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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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再審敗訴后能否再申請再審
1、可以的,對一級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后,當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級法院申請再審。如經二審法院審查后也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當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請再審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將不再處理當事人的再審申請。
2、再審后不能再申請再審,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被駁回的再審申請,但如果是因為人民法院逾期未受理的再審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查建議或者抗訴。
3、再審被駁回后可以再次申請再審,規定如下:再審申請被駁回后,當事人能夠再次申請再審。
4、法律分析:不可以,案件經過審理后當事人對審判的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申請再審的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提交上訴狀。
5、再審申請駁回后還能再上訴。對一級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后,當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級法院申請再審,如經二審法院審查后也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當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請再審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將不再處理當事人的再審申請。
6、法律分析:案件經過審理后當事人對審判的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申請再審的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提交上訴狀,如果對再審的結果不服的,當事人不可以再次申請再審。
民事案件如何申請再審
1、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即一般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審法院提出。申請再審不停止原判決、裁定執行。
2、民事訴訟再審流程:符合法定的申請期限。申請再審應當在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提交法定再審的理由。
3、法律分析:對于法院對民事案件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再審也是民事案件當事人的一種權利。
民事訴訟申請再審一有一次機會嗎?
1、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2、民_訴訟申請再審是只有一次機會的。民事訴訟,是指民事爭議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裁判民事爭議的程序和制度。
3、再審只能申請一次,對再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辯。關于民事訴訟的再審申請次數限制的問題,下面由我為大家詳細解
4、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有一次上訴機會。一審不服的,可以上訴至二審,由于我國是二審終審制,所以如果此時還是有異議的話,只能申訴,申請再審,但此時二審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并且不會因你的申訴而中止執行二審判決。
5、一般來說,在民事訴訟中,如果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進行上訴。如果當事人也不服二審判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關于再審的規定
1、法律分析:一審二審都敗訴了不能再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就是終身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不服二審判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19200條的規定按要求申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5條再審規定如下: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3、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民事訴訟再審申請條件
申請再審的條件是:(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其中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指對于婚姻關系這一身份關系的判決不能申請重審,對于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可以申請再審。
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申請再審立案。
再審的相關規定 作為當事人,如果不服民事訴訟二審的判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的理由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即申請再審。
法律客觀:是否可以向原法院申請再審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再審的一方當事人為多數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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