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保險條例38條內容,以及工傷保險法33條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 2、工傷認定后,舊傷復發怎么辦?
- 3、工傷后舊傷復發怎么辦
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1、工傷保險賠償條例《工傷保險賠償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規范性文件。它是工傷保險制度的基礎性法規,規定了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賠償范圍、賠償方式等。
2、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發現該申請不符合《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受理條件的,應當駁回該工傷認定申請,對申請人出具《駁回工傷認定申請通知書》,并說明理由、告知訴權。
3、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1]》(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下簡稱職工),適用本辦法。
4、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5、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第三章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第十三條 職工有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前往疫區工作而感染該疫病的,視同工傷。
工傷認定后,舊傷復發怎么辦?
工傷復發可以到勞動局解決或者通過單位。按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舊傷復發,是指工傷職工原遭受事故傷害的傷情復發,應按原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書確定。因為工傷引發其他部位傷害,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如果是屬于工傷遺留下來的,那么復發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出院幾年后舊傷復發仍然可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復發的需要治療的,在程序上,需填寫《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由就診的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的診斷意見,經業務部門核準后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就醫。對舊傷復發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
離職后工傷復發是可以申請申請工傷鑒定,只要確定是由于舊傷存在復發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申請賠償,但如果當初是屬于一次性支付的工傷待遇,從而也終止了勞動關系,那么費用就會由自己來承擔。
工傷后舊傷復發怎么辦
1、工傷出院幾年后舊傷復發仍然可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工傷復發的需要治療的,在程序上,需填寫《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由就診的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提出工傷復發的診斷意見,經業務部門核準后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就醫。對舊傷復發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
3、離職后工傷復發是可以申請申請工傷鑒定,只要確定是由于舊傷存在復發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申請賠償,但如果當初是屬于一次性支付的工傷待遇,從而也終止了勞動關系,那么費用就會由自己來承擔。
4、有的一年復發數次。舊傷復發需要治療的,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經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核準,享受公司盈利和 停工留薪期 待遇。但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 勞動關系 ,進行了一次性賠償的,費用一般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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