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事故時效問題,以及工傷事故法院起訴時效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 2、工傷鑒定時效
- 3、工傷認定時效是多長時間
- 4、工傷時效性
工傷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1、法律主觀:工傷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六個月。如果申請人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應當在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人是依法申請仲裁的,則仲裁時效是一年。
2、工傷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3、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4、工傷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工傷鑒定時效
1、通常鑒定時效為出險后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工傷鑒定時間與工傷認定時間不同,如需了解工傷認定時間規定,具體請看《工傷認定時間規定》。
2、工傷鑒定沒有失效時間。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3、年內,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超過1年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不予受理。
4、工傷傷殘鑒定時效一般是三十日。單位應在上述時效期限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報工傷,單位逾期不申報的,勞動者一方可在一年內申報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在此時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認定時效是多長時間
工傷認定時效是30日。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否則職工一方就可以在一年內自行申請;而社保局或勞動局應當在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則應在十五日內作出。
法律主觀:工傷認定的時效:用人單位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逾期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可以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依據《職業病防治法》作出職業病診斷或鑒定的,可以不經過調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那么,工傷認定的時間限制是多久?下面就和找法網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傷時效性
1、法律主觀:工傷認定有時效。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
2、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后,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延長。
3、工傷認定時效 性的規定分別為:發生事故后30日至1年_ 申報工傷認定 。勞動部門60日內作出決定勞動部門10日內送達認定書不服認定結果的在60天內和15天內對工傷認定和鑒定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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