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車禍住院期間補償標準,以及2021年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標準?對應的知識點,文章可能有點長,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閱讀完,增長自己的知識,最重要的是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可以解決了您的問題,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
- 坐朋友的私家車,遇到車禍,受傷入院,如何賠償?需要多少時間?
- 2021江蘇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
- 湖南省2021年護理費標準?
- 2021年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標準?
- 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參考數據?
坐朋友的私家車,遇到車禍,受傷入院,如何賠償?需要多少時間?
一、如何賠償: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里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閱
二、需要多長時間: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2021江蘇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
一、2021年江蘇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是怎樣的
2021年1月2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蘇高法電[2020]59號電傳,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適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關費用標準(2020年度)的通知》,將2020年度江蘇省相關賠償費用標準所依據的統計數據通報如下:
1.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資性收入為24657元,經營凈收入為5703元。
2.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為26225元。
3.2020年全省平均負擔系數為1.84。
1.各級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計算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
(1)殘疾賠償金:
根據上一年度江蘇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與經營凈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負擔系數的標準,按照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自定殘之日起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負擔系數×勞動力喪失比例×20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江蘇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與經營凈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負擔系數的標準,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公式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負擔系數×20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被侵權人有被扶養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不再作為單獨的賠償項目,不影響賠償總額,但需在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中列支,以保護被扶養人的生存權益。列支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侵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江蘇省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
計算公式為:每一被扶養人生活費=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勞動力喪失比例×被扶養年數÷共同扶養人數
3.被扶養人系被侵權人近親屬的,除可獲得死亡賠償金中列支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外,仍有權作為近親屬參與剩余部分死亡賠償金的分配。
4.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人均經營凈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額和全省平均負擔系數的具體標準,由省法院民一庭每年年初依據省統計局統計的標準下發全省各級法院執行。尚未公布相關標準的,按照已公布的最近年度的標準執行。
湖南省2021年護理費標準?
護理費大概是一天幾百元左右,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一般來說,受害人可以請求營養費的賠償: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的。營養費一般一天20-40元。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必要為前提的,假如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必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二、護理費法律規定內容是什么?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在當代的社會,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存在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造成他人受到損害的,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賠償的費用是比較多的,不僅僅包括比較常見的醫療費用,還包括有護理費用,護理費應當是根據護工的收入狀況進行確定。
2021年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后,因其在醫院治療期間支出的伙食費用超過平時在家的伙食費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賠償的費用。
因住院治療而產生的超出平時在家的伙食費的費用支出,這在性質上也是一種受害人的財產損失,而且此損失也與加害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系,應當進行賠償。
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參考數據?
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有,醫療費、誤工費等根據實際產生的損失,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程度,及交通事故當地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乘以20年進行計算(農民也是一樣)。六十周歲以上,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5計算。
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康復費用,誤工費。
造成殘疾的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的,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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