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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的期間有哪些
1、刑事訴訟法就期間第八章有專門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期間以時、日、月計算。期間開始刑事訴訟期間排名的時和日不算在期間以內。法定期間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上訴狀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滿前已經交郵的刑事訴訟期間排名,不算過期。
2、刑事訴訟法期間計算的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為計算單位而且期間開始之日不算在期間以內,即從期間開始的次日計算。期間的屆滿以法定期間日數的最后一日為止。另一方面計算拘留、逮捕期間時,應當將押解路途時間包括在內,這樣才符合有關的實際。
3、刑事訴訟法中法定期間的規定有刑事訴訟期間排名:法定期間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上訴狀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滿前已經交郵的,不算過期。期間以時、日、月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算在期間以內。
4、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
5、刑事訴訟中的期間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以及案件相關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分別在進行一定的刑事訴訟活動中必須遵守的時間期限。刑事訴訟中的送達是指公安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將讀懂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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