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超工傷鑒定期后未申請鑒定,以及工傷鑒定晚了影響級別嘛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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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超過了工傷鑒定期限還可以申請嗎
在我國超過了工傷鑒定期限還可以申請嗎? 非勞動者及其近親屬原因導致超過認定時效的,可以申請 工傷認定 。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會組織在1年內申請;非勞動者及其近親屬原因導致超過認定時效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可以繼續申請;仍然超過工傷認定情期限的,不得申請。
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一年后工傷是不可以申請鑒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工傷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期限,工傷鑒定部門是不可以繼續進行申請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工傷六個月了還沒鑒定怎么辦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已經過了法定期限,只能由勞動者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發生工傷事故一年內申請)。如果符合認傷認定條件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會不予認定為工傷。請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2、公司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受傷害職工或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法律主觀:工傷、傷殘鑒定的鑒定地點: 工傷一般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
5、在受傷之后并沒有去做工傷鑒定,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還有其他疑問,可以找上的律師幫助你。
6、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事故發生后,超過一年沒有申請工傷認定怎么辦?
1、一年之內沒有工傷認定的,可以起訴獲得人身損害賠償。勞動者工傷一年了,但沒有做工傷認定,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的,則不能在申報工傷,也不能獲得工傷賠償,但可以通過協商、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去依法獲得人身損害賠償。
2、超過認定時效但沒有超過民事訴訟時效的,可按人身損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工傷認定途徑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在事發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認定,二是勞動者在事發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認定。
3、如果情況確實屬于工傷范疇,可以直接與單位協商處理;如果單位沒有明確告知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認定,屬單位失職。
4、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因為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后,一年未報,已經過了認定工傷的期限,也超過了按人身損害提起民事訴訟救濟的時效。工傷職工已經沒有辦法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所以只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單位愿意賠償的,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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