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二級護理費用,以及二級工傷有沒有陪護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一至四級傷殘護理費標準
- 2、二級工傷賠償是多少
- 3、工傷保險二級傷殘賠償明細
- 4、工傷二級護理費是多少錢
一至四級傷殘護理費標準
根據工傷護理費賠償標準護理費一天100元左右。
工傷護理費標準:
1.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3.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工傷護理費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工傷治療期間;二是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二、工傷賠償計算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擴展資料: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工傷賠償是多少
因醫藥費不同、年齡不同、個人 工資 水平不同、當地平均工資水平不同,最終賠償數額均不一樣。據本人處理案件經驗,以安徽 合肥 為例,30歲左右員工 工傷 二級 傷殘 預計120-180萬元(不含醫藥費)。 工傷二級賠償項目包括:1,醫藥費; 2,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5個月本人工資) 3, 傷殘津貼 (按月支付,本人工資85%,領取到 退休 ,之后享受 養老保險 待遇) 4,停工留薪工資(12個月本人工資) 5,住院 護理費 6,生活護理費(按月支付,當地平均工資50%,40%,30%三個檔次,需鑒定) 7,輔助器具費(義肢、假眼、輪椅等) 8,交通費 9,住院伙食補助費(20元一天) 10, 勞動能力鑒定 費 11,工傷康復治療費等。 如果單位不配合,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 申請勞動仲裁 。 準備如下材料: 勞動仲裁申請書 , 工傷認定書 ,勞動能力等級鑒定書,病例,出院小結,發票,工資銀行流水, 社保 明細單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 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 工傷保險 基金按 傷殘等級 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 退休年齡 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 醫療保險 費。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img]工傷保險二級傷殘賠償明細
法律分析:二級工傷賠償標準包括了: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5個月;2、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85%;3、其他費用,諸如治療費、住院費、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以及伙食費等,則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其中,生活護理費按照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月計發,二級為百分之五十。需要注意,如果傷殘津貼的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話,需要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而且為了保障職工的權益,傷殘津貼會根據省 *** 的規定,每年作出一定的調整。二級傷殘職工戶籍從單位所在地遷回原籍的話,傷殘津貼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標準每半年發放一次。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二級護理費是多少錢
工傷二級,是勞動功能障礙等級,不是生活自理障礙等級。護理費是按照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的生活自理障礙等級確定的,按照工傷二級的定級原則,生活自理障礙為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護理費標準為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或者3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2二級
5.2.1定級原則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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