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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后辭職后公司賠償什么
如果沒有鑒定上工傷傷殘等級的,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至三十三條待遇。如果鑒定上了工傷傷殘等級,則按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在工傷認定后可以辭職么?
一、 工傷認定 后可以 辭職 么? 可以辭職,不影響申請 工傷待遇 。不過,拿到 勞動能力鑒定 結論通知書之前也不需要辭職,不想去上班,不去是可以的。拿到 工傷認定書 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后,要求該公司支付工傷待遇時,再辭職更省事。 工傷鑒定 結果出來后可以辭職。首先要明確一點,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是在職的時候就可以領取,而一次性 工傷 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是在離職的時候才能得到。勞動者工傷認定后辭職,用人單位也應當給予補償。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 待遇主要的補償是: 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 解除勞動關系 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停工留薪期 工資 、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交通費等。 二、哪些情況下勞動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1、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 勞動關系 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 *** 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綜上所述,一些職工在單位受傷提出工傷認定后,順利的話在一個月內可以拿到認定書,這個時候辭職也是可以的,并不影響到后期的工傷賠償。但是對于職工來說,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最好在辦好工傷保險待遇之后再辭職,這樣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img]工傷主動辭職有賠償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工傷主動辭職可以要求經濟補償,但需要根據其傷殘等級來享受不同的工傷待遇。因此,勞動者在主動辭職前應該進行工傷認定后,經工傷勞動者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而后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請求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果因為支付賠償金、補償金發生糾紛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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