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鐵們,大家好,相信還有很多朋友對于無故辭職補償標準和事業單位工作十多年的臨時工辭職了,請問有額外補貼嗎?的相關問題不太懂,沒關系,今天就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分享無故辭職補償標準以及事業單位工作十多年的臨時工辭職了,請問有額外補貼嗎?的問題,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 公司不發工資自己辭職有賠償嗎?
- 事業單位工作十多年的臨時工辭職了,請問有額外補貼嗎?
- 工作正常卻被突然辭退,職工應該如何計算補償呢?
- 離職補償金的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 老板少發工資自己主動辭職有經濟補償嗎?為什么?
公司不發工資自己辭職有賠償嗎?
法律意見
單位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時,您可以辭職并要求單位按照您在單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還有其它法律問題歡迎評論或私信。
事業單位工作十多年的臨時工辭職了,請問有額外補貼嗎?
事業單位聘用編外人員現在基本上都實行指標預算管理,即聘用人員有指標,需要人社、編辦、財政三家單位會審確定是否允許聘用、聘用多少人,納入編外控制數人員管理范疇;聘用人員有預算,確定指標后人員經費支出列入部門預算,統一由財政撥付或者從上交的經營性收益中返還,規范管理聘用人員。這意味著事業單位現在已經不能隨意聘用編外人員,一旦聘用必須履行聘用程序,以一年一簽或三年一簽的方式執行合同,到期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約,一般干個三五年的很正常,連干十多年的不多見。畢竟編外人員工資待遇比較低,很多人都把這種崗位當作過渡用以備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或者伺機選擇更好的單位,加上勞動合同法有單位聘用人員工作滿十年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很多事業對長期聘用人員都比較謹慎。這是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基本背景。
那么,聘用人員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以上,有沒有額外補貼?
答案顯而易見:沒有。前面已經說了,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必須要有指標并列入經費預算,其工資待遇一般參照當地公益崗位標準核發,日常工資略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有五險一金,享受基本的勞保待遇,另外年底可能會核發一定獎金,構成年收入。除此之外,聘用人員不可能有其他額外收入,單位想發也沒有錢。這是聘用人員在職在崗的待遇情況。
至于不在崗后是不是有補償,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單位主動辭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工作滿十年的聘用人員除了能領取固有的工資待遇外,單位還將按照個人工作年限給予一年一個月的工資補償。假如個人在聘用起每月工資3000元,那么滿十年被單位辭退后至少可以領到3000X10=30000元,而且非法辭退補償雙倍。
如果是個人主動辭職,單位不需要賠償。不過出于個人情感考慮,很多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辭職后,單位還是會按合同法辦事給予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本單位去年有個聘用人員辭職,他在單位工作了兩年,單位領導最終交代人事財務部門給了他一個半月大概5000多的經濟補償,讓對方感激涕零,直夸我們單位好。
工作正常卻被突然辭退,職工應該如何計算補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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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8日·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
關注如果我們是正常工作,而且沒有犯錯的情形下被辭退,那我們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
用人單位按照上訴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上述就是計算方式,現在我來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工作1年的賠償方式如下:比如我是一個剛剛入職1年不到的新員工,這時候公司出于某些原因需要裁員,而我不巧剛好在裁員名單里,這里的場景是:
下班時間到,我收拾了一下準備走出公司了,突然公司的人事部同事走過來跟我說:“不好意思,你稍微留一下,我們有事要找你聊聊。”
然后打開一間會議室邀請我走進去落座。
“是這樣的,最近公司效益不好,所以要進行部門合并,不巧,你所在的這個部門剛好被合并了,所以我們今天來談談你的離職賠償的問題。”人事部小A如是說。
“好,那我能得到多少?”我回答。
“你的月工資是7000,加上你的加班費,獎金等算出你的月平均工資是7555,你工作不滿1年,我們按照1年計算,再加上1個月的代通知金,所以一共是3*7555=22665元。”
這里我要強調的是突然,如果你的單位提前一個月給了你通知,那你就沒有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了。還有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的,是需要承擔雙倍的經濟賠償金。
還有這個金額的賠償金是不扣稅的,另外記得還要把未休假計算進去。
賠償也是有經濟補償金的上限的。離職經濟補償金的上限是如果你的工資高于當地市人民 *** 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話,那就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最多年限是支付12年。
比如說我是一家企業的高管,很不幸我被現在的公司請辭了,那么按照我在的地區,恩,暫定為上海吧,那上年度的平均工資是7832元,而我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10年了,目前我的薪資在年薪50萬。
按照這樣的公式換算,因為我年薪50萬,平均到年度12個月是4.16萬,已經遠遠超過了7832的3倍,所以我的補償金是7832*3*24=563904元。
這里要提醒一點的是,如果我的賠償金已經超過了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外的那部分是要依法交稅的。
那如果你的單位不履行賠償怎么辦?教你3個辦法:第一,打電話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去,投訴!
第二,你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個法是《勞動合同法》第30條!
第三,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通過勞動仲裁啦,它不收費,不用律師的。注意收集好相關證據。
好了,以上就是我對無故被辭退,賠償金如何計算的解答。
離職補償金的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那要看你是因為什么原因離職的。
如果是自己提出離職的沒有補償金。
如果是單位辭退你的要看辭退理由是什么,如果你已經轉正,單位以你不符合崗位要求,工作不合格辭退你,或者單位因為裁員把你裁掉,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作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老板少發工資自己主動辭職有經濟補償嗎?為什么?
這個可以有。但是過程和普通的辭職有些不一樣,不叫主動辭職,叫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如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你手寫一張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給到公司。
記住三點:①一定要給到公司;②可以直接交到公司,也可以通過EMS送達,除了EMS,其他快遞都不行。③一定在通知書中聲明公司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大致的內容如下:
被迫離職通知書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于某年某月起任職于公司某崗位,因公司未足額支付本人勞動報酬,現本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即日起與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落款:某某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你可以獲得的權益首先,你可以主張公司補足你工資的差額,其次,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而很多人會問,第三十八條是什么?答案是:勞動者當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為:補償年限*工資標準
補償年限: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資標準: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何 ***如何 *** ,那是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收集證據,然后到勞動仲裁部門去 *** ,因此,我建議先與公司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再去勞動部門。
1、友好協商
找到你的直接領導或者你們的人力資源部,把你的疑問和訴求向公司反饋,問問為什么少給你發工資了,是扣發的是基本工資還是績效工資?扣發的依據是什么?再提出你的訴求,要求補齊工資,否正將走法律程序。
如果公司的所有操作都是合法合規的,估計公司不會睬你,如果公司的操作有違法之處,公司一般會選擇跟你協商解決,你只要達到你的預期結果即可,當然這份工作大概率是丟掉了。
2、勞動仲裁
如果公司本身有違法之處,但還是拒絕和你協商的,那么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你需要準備一堆材料,譬如約定工資的文件如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以此證明公司少付你工資,然后就是進入漫長的 *** 之路。
因此,我建議你先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再去勞動保障部門去 *** 。你要計算你的時間成本。
好了,關于無故辭職補償標準和事業單位工作十多年的臨時工辭職了,請問有額外補貼嗎?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