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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官不看新證據
1、二審法官連上訴材料都沒看是不可能的,因為有審判監督程序存在。《刑事訴訟法》第187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對事實清楚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2、既然在離婚后再10送10,那就維持原先的10,另外的10歸另一方所有,這個是合理的。調閱上市公司工商信息,這個只有涉及該公司的經濟糾紛時才使用,法院不調閱也合理。對于你說的什么偽證?這個應該你審判時知道,應該當庭指出,并在后續的庭審時提出新的材料指正,否則就是默認材料真實。
3、不違法,法官有自由裁量權。如果你覺得不公可以申請再審。
4、上訴人在二審中提出的質證意見與原審質證意見不一致,二審法官不應當采信不同的質證意見。
5、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和形式要求 二審新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和形式要求。這意味著,如果當事人提出的新證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種類或者形式要求,比如是非法取得的證據或者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證據,那么該證據不能作為二審新證據。
6、上訴人在二審中提出的質證意見與原審質證意見不一致,二審法官不應當采信不同的質證意見。一審承認的事實二審不承認怎么辦 一審當事人認可的事實,二審可作為依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民事二審開庭后要多久才能等到判決呢
民事案子二審開庭后應當在三個月內判決,有特殊情況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的,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裁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六個月內審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分析:二審開庭后下判決書是沒有具體的時限,但是有明確了整個審理過程的時限。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二審開庭后三個月內出判決結果。對于刑事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