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質證意見,以及工傷質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工傷后幾個月可以申請工傷鑒定
1、工傷事故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認定,申請認定的對象是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法律分析:工傷后60日內做傷殘鑒定,必要時可延長30日。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
3、工傷后一般三個月內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就就可以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未作具體期限要求。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對方提供的材料是否有權查看
工傷認定書網上不能查。結果出來了,社保局會通知的,如果申請工傷認定后,人社局會向單位、個人送達工傷認定決定書,需要簽收的。
申請需要如下材料:(1)傷勞告知書;(2)發生事故或職業病所在醫療機構的就診證明;(3)勞動者的身份證、工作證和住院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4)陪同申請人的雇主合法證件及其工資、職務等相關證明材料。
勞動者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受害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申請。二人以上證人證言、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受傷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保險公司人傷交通費質證從哪些方面入手
1、侵權賠償中交通費的質證:質證可參照侵權行為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的差旅費標準。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普通硬座火車、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為主。車票時間應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應相符。
2、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普通硬座火車、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為主,傷情危急,交通不便等特殊情況可乘坐救護車、出租車,軟座、臥鋪火車,應要求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連號交通費發票要組織質證。
3、交通費用,需要票據。出事故當天的第一張出租車費用,或者搶救車費用,可以報,其他都是公共汽車費用,才可以報。 營養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可以適當賠償點營養費用。
4、保險公司對于交通事故人傷不同賠償的依據不同,賠償項目所需要的單證具體如下: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藥費收據。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
5、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6、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關于工傷質證意見和工傷質詢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