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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2)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或者未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職工支付費用。
第一條為保障勞動者因工傷殘或者職業病傷害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對因工死亡職工親屬進行撫恤,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職工有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1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廣東工傷賠償標準2021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1、工傷職工在鑒定傷殘等級后仍需治療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批準,一級至四級傷殘,享受傷殘津貼和工傷醫療待遇;五級至十級傷殘,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標準:按照不低于統籌地區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支付。 要求:住院期間。
3、傷殘等級二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為170610元,最低為34122元;傷殘津貼每月可領取本人工資的85%(最低不得低于684元),直到本人死亡。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6個月*4201元/月=25206元(詳見2004年實施的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6條及北京市最新工傷政策規定,該項賠償由單位支付)。
5、法律分析:廣州省工傷賠償標準2021年應當賠償對方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全文及解讀(2)
1、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和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2、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全文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3、第一條為保障勞動者因工傷殘或者職業病傷害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對因工死亡職工親屬進行撫恤,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職工有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4、工傷保險條例全文及解讀 篇1 在我們的實際生活當中,工傷保險條例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條件,因為它關系到工商的一些賠償問題,這也是大家比較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但是實際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對于最新工傷保險條例并不是特別了解,是需要進行釋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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