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評殘,以及工傷評殘需要什么資料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評殘標準一覽表
- 2、工傷評殘流程是怎樣的
- 3、工傷評殘標準
- 4、工傷鑒定評殘標準是什么?
- 5、工傷評殘鑒定的標準
工傷評殘標準一覽表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并定期復查傷殘狀況。
各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應按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 (gb / t16180?1966)( 以下簡稱評殘標準 ) ,對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鑒定。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主要依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1996)是鑒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準。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與此同時,該標準又 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準應覆蓋各主要臨床學科的情況,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系的臨床科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即:
一: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精神科部分;
二:骨科、整形科、燒傷科部分;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婦科)部分;
五:職業病內科部分。
標準”對殘情的分級,是以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對醫療依賴和護理依賴的程度,并適當考慮一些特殊殘情造成的心理障礙或生活質量的損失進行確定的。
器官缺損是工傷的直接后果,是評殘標準分級的重要依據,諸如肢體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顱骨缺損,即使無功能障礙,亦屬致殘。職業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損。
工傷后功能障礙的程度與器官缺損的部位及嚴重程度有關, 職業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礙與疾病的嚴重程度有關,是評殘標準分級不可缺少的依據。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醫療期滿后的醫療檢查結果為依據。至于每種殘情怎樣才算醫療終結,則需根據評殘對象逐個確定。
該標準根據器官損傷、功能障礙、醫療依賴和護理依賴等方面將工傷或職業病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有470條殘情。最嚴重者為1級,10級為最輕,按序排列。標準內容主要由總則、分級原則、分級判定基準和3個附錄等4部分組成,共約9萬字。簡單來說,標準由原則和結論與技術指標解釋兩大部分組成。要全面理解掌握這部標準,必須具有廣泛的醫學專業基礎和豐富的鑒定實踐經驗。對于非勞動鑒定干部和職工來說,只要了解內容概要就可以了,閱讀“前言”、“總則”、“分級原則”和附錄b(其中,附錄b1為分級系列表,附錄b2~b5表為5個臨床科門的器官損傷殘情分級),就能了解原則性規定并能對照殘情看出相應級別。
1)10級分3類傷殘程度。第14條規定:“符合評殘標準1~4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這是按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來分類的。這種政策性的劃分未寫入評殘標準,主要是由于技術標準難以確切表述。
2)5項護理條件和3個護理等級。標準總則確定生活自理范圍有5項:a.進食;b.翻身;c.大、小便;d.穿衣、洗漱;e.自我移動。據此,護理定為3級:1級是完全護理依賴,5項均不能自理者;2級是大部分護理依賴,其中3項不能自理者;3級是部分護理依賴,其中1項不能自理者。劃分護理等級既是提供護理費的依據,也是評殘分級的重要依據之一。
3)分級原則和分級系列的有關問題。閱讀總則中的“分級原則”和附錄b所示分級系列表,就可以了解各級分級原則和具體殘情,從而基本能做到“對號入座”。例如:你想了解1級是如何定的,首先在“分級原則”中看如何表述,其次在附錄b1“分級系列”看到具體殘情有12條,只要符合一種殘情就可定為1級。如果從具體殘情去“對號入座”,首先在附錄b2~b5表中找某科門某器官的定級,然后再回頭看“分級原則”,了解為什么這樣定。具體內容不再贅述。
這里要說明幾個界限,這也是經常容易混淆的問題。一是1~4級均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而3級與4級的區別在于是否要護理;1~3級有傷殘程度的區別,主要是護理等級的不同。二是傷殘等級不能代替護理等級,即不能用分級原則確定具體個人可否享受護理費。例如:塵肺期評為3級,但不是所有期塵肺病人任何時候都要護理。某人是否要護理和在什么情況下要護理,應根據實際情況和護理條件進行鑒定。三是4級與5級之間,在生活能自理方面無區別,主要是勞動能力全部喪失和大部分喪失的區別;6級與7級之間,是勞動能力大部喪失和部分喪失的區別。四是因工致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的嚴重影響,有幾種情形在評殘時予以特殊考慮。例如毀容和不育等,因為這些心理上生理上的傷害影響個人就業,需要適當體現補償。
工傷評殘的操作
1)鑒定機構。省、地(市)、縣(市)三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按照評殘標準鑒定傷殘等級和護理等級。勞動鑒定委員會受當地 *** 委托,由勞動、衛生、工會等部門的有關主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可以委托有資格的醫院,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或者設立勞動鑒定中心,開展勞動鑒定工作,但應當客觀公正地作出鑒定結論(見第14~16條)。
2)醫療期滿必須鑒定。第13條規定:“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鑒定。”在這3種情況下進行鑒定,最重要的是執行醫療期。工傷醫療期是政策上規定治療、停工休息并發給工傷津貼的期限。這并非需要治療而終止醫療,超過醫療期仍需治療時還是要報銷醫療費的。目前規定工傷醫療期為1個月至24個月,最長為36個月(見18條),較外國一般規定6個月至12個月時間長得多。醫療期滿評殘是為了轉發傷殘待遇,停發較高的工傷津貼,有利于保障職工和企業雙方利益,避免“小傷大養”造成的浪費和損失。許多人問:為什么不規定“醫療終結”時間呢?我們請專家研究過這個問題,多數專家認為:對于不同的傷病情,不同的人體素質和醫院的不同醫療水平,并考慮到醫學的發展,從醫療技術角度規定“醫療終結標準”是很困難的。這樣,我們就借鑒國際作法從政策上規定醫療期。當然,許多省市已規定和執行“醫療終結”期限,仍可以作為地方性補充標準執行。
3)鑒定的申報。目前勞動鑒定程序由各省市規定,全國尚未統一。根據地方的做法,當工傷醫療期滿時,由職工所在單位申報鑒定,向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報送工傷或職業病認定資料,工傷或職業病治療診斷書和有關病歷,醫療期滿時治療結論及有關檢查化驗資料等。規定由單位申報,個人可以提請單位申報,但不以個人為主申報,這是由于醫療期由單位執行,工傷津貼由單位支付。如果允許職工自愿鑒定,醫療期的規定就難以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專家組根據工傷職工傷情,結合醫療診斷情況,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準提出鑒定意見。參加鑒定的專家都應當簽署意見并簽名。
專家意見不一致時,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
工傷評殘流程是怎樣的
1、到勞動行政部門確定工傷。
2、勞動行政部門確定工傷后,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鑒定。
3、勞動行政部門和企業通知你鑒定傷殘等級。
4、鑒定傷殘等級在市級(設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指定的醫療機構。
5、評定傷殘等級后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img]工傷評殘標準
2006年,國家發布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1](GB/T16180-2006),這是新的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10級。具體如下:
1、一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12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一級工傷或職業病;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3極或三肢癱肌力2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10)小腸切除90%以上;
(11)肝節除后原位肝移植;
(12)雙側腎切除或孤立腎切除術后,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后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2、二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34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二級工傷或職業病。
(1)重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4)雙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
(5)雙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6)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并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平方厘米。
(7)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8)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高位缺失;
(11)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2)雙膝雙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雙膝以上缺失,不能裝假肢;
(14)雙膝、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5)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級;
(18)一側全肺切除并胸改術,呼吸困難3級;
(19)肺功能重度損傷;
(20)呼吸困難4級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22)放射性肺炎后,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23)肝功除3/4,并有常規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肝外傷后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癥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癥;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26)膽道損傷致重度肚功能損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術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ⅠⅡ型);
(31)食管閉鎖或切除后,攝食依賴胃造瘺者;
(32)小腸切除3/4,未施行逆蠕動物吻合術;
(33)孤腎部分切除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4)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
3、三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37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三級工傷或職業病。
(1)精神病性癥狀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
(2)面部重度毀容;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4)雙眼矯正視力
(5)一側眼球摘除或眶內容剜出,另眼矯正視力
(6)同側上、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7)一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平方厘米;
(8)一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癱肌力3級;
(11)偏癱肌力3級;
(12)雙手全肌癱肌力3級;
(13)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6)一側肘上缺失(利側);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雙髖、雙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0)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1)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22)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3)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24)一側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術后;
(25)一側胸改術后(切除6根肋骨以上);
(26)塵肺Ⅲ期;
(27)塵肺Ⅱ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28)塵肺Ⅰ期、Ⅱ期、合并活動性肺結核;
(29)放射性肺炎后,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30)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損害;
(31)粒細胞缺乏癥;
(32)全胃切除;
(33)小腸切除3/4,未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34)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5)雙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6)永久性尿管腹壁造瘺。
4、四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58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四級工傷或職業病。
(1)中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癲癇重度;
(4)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70%;
(5)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6)一眼矯正視力
(7)雙眼矯正視力
(8)雙耳聽力損失
(9)牙關緊閉或因食管狹窄只能進流食;
(10)一側上頜骨缺損1/2,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20平方厘米;
(11)下頜骨缺損長6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20平方厘米;
(12)雙側顳下登關節強直,完全不能張口;
(13)舌缺損全舌的2/3;
(14)雙側完全性面癱;
(15)甲狀腺功能重度損害;
(16)甲狀旁腺功能重度損害;
(17)單肢癱肌力2級;
(18)雙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19)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
(20)中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21)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
(22)利手前臂缺失;
(23)利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部分功能喪失;
(24)一側肘上缺失(非利側),不能安裝假肢;
(25)一側膝以下缺失,不能裝假肢,另一側前足缺失;
(26)一側膝以上缺失,不能假肢;
(27)一側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28)雙膝以下缺失或無功能;
(29)食管重建術后吻合口狹窄,僅能進流食者;
(30)瓣膜置換術后;
(31)心功能不全二級;
(32)病態竇房結綜合癥(需安裝起博器者);
(33)一側全肺切除術后;
(34)肺功能中度損害;
(35)肺葉切除后并部分胸改術;
(36)塵肺Ⅱ期;
(37)塵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
(38)呼吸困難3級;
(39)肝切除2/3;
(40)肝切除1/2,肝功能輕度損害;
(41)膽道損傷致中度肝功能損害;
(42)胰次全切除,胰島素依賴;
(43)再生障礙性貧血;
(44)慢性白血病;
(45)小腸切除3/4,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46)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分切除;(47)全結腸、直腸、 *** 切除,回腸造瘺;
(48)外傷后 *** 排便重度障礙;
(49)腎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50)輸尿管修補術后,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51)永久性膀胱造瘺;
(52)重度排尿障礙;
(53)神經原性膀胱,殘余尿=50mL;
(54)尿道狹窄,需定期行擴張術;
(55)雙側腎上腺缺損;
(56)未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
(57)腎上腺皮質功能明顯減退;
(58)免疫功能明顯減退。
5、五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60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五級工傷或職業病。
(1)完全運動性失語;
(2)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
(3)腦脊液瘺,不能修補;
(4)面部輕度毀容;
(5)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
(6)一眼矯正視力
(7)一眼矯正視力
(8)雙眼視野
(9)一側眼球摘除者;
(10)雙耳聽力損失=81Dbhl;
(11)鼻缺損1/3以上;
(12)一般活動及輕工作時有呼吸困難(喉原性);
(13)一側上頜骨缺損1/4,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10平方厘米;
(14)下頜骨缺損長4cm以上的區段,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10平方厘米;
(15)上或下唇缺損1/2;
(16)面頰部洞穿性缺損20立方厘米;
(17)舌缺損1/3’
(18)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或有椎管狹窄者;
(19)四肢癱肌力2級;
(20)單肌癱肌力3級;
(21)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
(22)利手全肌癱肌力3級;
(23)雙足全肌癱肌力3級;
(24)非得手前臂缺失;
(25)非利手功能完全喪失;
(26)肩、肘、腕關節之一功能完全喪失;
(27)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28)一手拇指無功能,另一手除拇指鉆研指功能缺失;
(29)一手功能完全喪失;
(30)雙前足缺失或雙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31)一髖(或一膝)功能完全喪失;
(32)莫氏Ⅱ型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33)病態竇房結綜合癥(不需安起博器者);
(34)瓣膜置換術后;
(35)雙肺葉切除;
(36)肺功能中度損傷;
(37)呼吸困難3級或PaO278~10.7kPa;
(38)肝切除1/2;
(39)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40)青年脾摘除;
(41)胰切除2/3;
(42)血小板減少并有出血傾向(
(43)胃切除3/4;
(44)小腸切除2/3,保留回盲部;
(45)直腸、 *** 、結腸產分切除,結腸造瘺;
(46) *** 外傷后排便輕度障礙;
(47)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48)慢性中毒性腎病;
(49)一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50)膀胱部分切除;
(51)尿道瘺不能修復者;
(52)兩側睪丸、副睪丸缺缺損;
(53)兩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54) *** 缺損;
(55)未育婦女子宮切除或部分切除;
(56)已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
(57)未育婦女雙側輸卵管切除;
(58) *** 閉鎖;
(59)未育婦女雙側乳腺切除;
(60)生殖功能重度損傷。
6、六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58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六級工傷或職業病。
(1)輕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癥狀影響職業勞動能力者;
(3)癲癇中度;
(4)不完全性失語;
(5)一側完全性面癱;
(6)面部重度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
(7)全顏面植皮術后或全身瘢痕面積達60%~69%;
(8)撕脫傷后頭皮、眉毛完全缺損者;
(9)甲狀腺功能中度損害;
(10)甲狀旁腺功能中度損害;
(11)一眼矯正視力
(12)一眼矯正視力
(13)雙眼矯正視力
(14)雙耳聽力損失=71Dbhl;
(15)雙側前庭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并足站立;
(16)食管狹窄,或食管成形術后只能進半流食;
(17)食管重建術后吻合口狹窄,僅能進半流食者;
(18)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難Ⅲ度;
(19)面部軟組織缺損20平方厘米,伴發涎瘺;
(20)鼻缺損1/5;
(21)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根性神經痛(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
(22)三肢癱肌力4級;
(23)非利手全肌癱肌力2級;
(24)雙足部分肌癱肌力2級;
(25)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26)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
(27)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
(2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29)一手大部分功能喪失;
(30)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31)一拇指缺失;
(32)一側踝以下缺失;
(33)一側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34)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華麗短縮4cm以上者;
(35)一前足缺失,另一足僅殘留拇趾;
(36)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個趾畸形,功能喪失;
(37)一足功能喪失,另一足部分功能喪失;
(38)一髖或一膝關節功能不全;
(39)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40)肺葉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41)塵肺Ⅰ期,伴肺功能輕度損傷;
(42)放射性肺炎后肺纖維化(
(43)肝切除1/3;
(44)膽道損傷致肝功能輕度損害;
(45)胰切除1/2;
(46)白血病完全緩解;
(47)腹壁缺損大于腹壁的1/4;
(48)胃切除2/3;
(49)小腸切除1/2,包括回盲部;
(50)腎損傷性高血壓;
(51)一側腎切除;
(52)兩側睪丸創傷后萎縮、血睪酮低于正常值;
(53)生殖功能輕度損傷;
(54)已育婦女雙側乳腺切除;
(55)腎上腺皮質功能輕度減退;
7、七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59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七級工傷或職業病。
(1)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和失認等;
(2)第Ⅲ、Ⅳ對腦神經麻痹;
(3)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4)電燒傷顱骨切除3平方厘米,并行硬腦膜植皮術者;
(5)頸頦粘連,影響頸部活動者;
(6)全身瘢痕面積50%~59%;
(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
(8)一眼矯正視力
(9)一眼矯正視力=0.4;
(10)雙眼矯正視力
(11)雙耳聽力損失=56BHL;
(12)喉保護功能喪失,飲食時嗆咳并易發生誤吸;
(13)食管重建術后并返流食管炎;
(14)一耳或雙耳廓缺損2/3以上;
(15)牙糟骨損作78cm,牙齒脫落10個以上;
(16)截癱或偏癱肌力4級;
(17)雙手全肌癱肌力4級;
(18)單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19)雙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20)單足全肌癱肌力3級;
(21)輕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22)骨盆骨折后遺產道狹窄(未育者);(23)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癥狀明顯者;
(24)一指指間關節離斷;
(25)一拇指指間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
(2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28)肩、肘、腕關節之一功能不全;
(29)一足除拇趾外,4趾缺失;
(3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4趾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31)一前足缺失;
(32)四肢大關節人工關節術后,關節功能良好;
(33)關節創傷性滑膜炎,長期么復積液;
(34)下肢傷后縮?lt;3cm、2cm者;
(35)肺葉切除;
(36)肺功能輕度損害;
(37)局限性膿胸行部分胸改術;
(38)塵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39)放射性肺炎蠓蝸宋???lt;兩葉)肺功能正常;
(40)其他職業性肺疾患,伴肺功能輕度損傷;
(41)肺切除1/4;
(42)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
(43)膽道損傷,膽腸吻合術后;
(44)成人脾摘除;
(45)胰切除1/3;
(46)再生障礙性盆血完全緩解;
(47)白細胞減少癥;
(48)中性粒細胞減少癥;
(49)血小板減少(
(50)胃切除1/2;
(51)小腸切除1/2;
(52)結腸大部分切除;
(54)輕度排尿障礙;
(55)已育婦女子宮切除或部分切除;
(56)未育婦女單側卵巢切除;
(57)已育婦女雙側輸卵管切除;
(58) *** 狹窄;
(59)未育婦女單側乳腺切除。
8、八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61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八級工傷或職業病。
(1)邊緣智能;
(2)精神病性癥狀有人格改變者;
(3)顱骨外露;
(4)面部燒傷廣泛植皮術后;
(5)鼻或面頰部有8平方厘米或三處以上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6)一側或雙側眼瞼有明顯缺損或瞼外翻;(7)全身瘢痕面積40%~49%;
(8)一眼矯正視力=0.5;
(9)雙眼矯正視力等于0.4;
(10)雙眼視野
(11)一袋子則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者;
(12)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者;
(13)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者;
(14)外傷性青光眼;
(15)雙耳聽力損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16)體力勞動時有呼吸困難(喉原性);
(17)發聲及言語困難;
(18)一耳或雙耳缺損1/3、
(19)牙槽骨損傷長=cm,牙齒脫8個以上;
(20)舌缺損小于舌的1/3;
(21)雙側鼻腔或鼻咽部閉鎖;
(22)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Ⅱ度;
(23)食管成形術后咽下運動不正常;
(24)甲狀腺功能輕度損害;
(25)甲狀旁腺功能輕度損害;
(26)脊椎壓縮骨折;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
(27)脊椎滑脫術后無神經系統癥狀者;
(28)單肢癱或單手全肌癱肌力4級;
(29)雙手部分癱肌力4級;
(30)雙足全肌癱肌力4級:
(31)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32)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
(33)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無功能;
(34)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35)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喪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36)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37)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38)因開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復發作者;
(39)關節外傷或因傷手術后,殘留創傷性關節炎,無積液;
(40)心功能不全一級;
(4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42)肺段切除;
(43)其他職業性肺部疾患,肺功能正常;
(44)肝部分切除;
(45)膽道修補術后;
(46)脾部分切除;
(47)胰部分切除;
(48)腹壁缺損10cm左右;
(49)胃部分切除;
(50)小腸部分切除;
(51)一側腎上腺缺損;
(52)輸尿管修補術后;
(53)尿道修補術后;
(54)一側睪丸、副睪丸切除;
(55)一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56)已育婦女單側卵巢切除;
(57)已育婦女單側輸卵管切除;
(58)已育婦女單側乳腺切除;
(59)性功能障礙;
(60)急性放射性皮膚損失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失手術治療后影響肢體功能;
(61)放射性皮膚潰瘍經久不愈者。
9、九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以下43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九級工傷或職業病。(1)癲癇輕度;
(2)顱骨缺損=25平主厘
工傷鑒定評殘標準是什么?
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賠償的,雙方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工傷認定是有期限的,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關注,期限在法規中有著嚴格的規定,法規中有詳細的規定,從而來保障人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那工傷鑒定評殘標準2017是什么?下面就詳細介紹。??一、一級工傷鑒定標準一級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二、二級工傷鑒定標準二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三、三級工傷鑒定標準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四、四級工傷鑒定標準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內容。??五、五級工傷鑒定標準五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更多內容。??六、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更多內容。??七、七級工傷鑒定標準七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內容。??八、八級工傷鑒定標準八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1/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更多內容。九、九級工傷鑒定標準九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等更多內容。??十、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就會給工作者的身體帶來一定的損失,嚴重者會導致工作者殘疾甚至死亡,事故發生之后要及時的像有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認定過程是需要進行嚴格按照工傷鑒定標準來執行,來彌補受害者的經濟損失以及身體健康損失。
工傷評殘鑒定的標準
工傷評殘鑒定的標準
工傷評殘鑒定的標準是怎樣的?在1992年3月由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并開始試行。以下是詳細介紹!
由于工傷及職業病所致殘情況種類繁多,錯綜復雜,以往國內僅有一些地區性的傷殘鑒定標準,缺乏全國統一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因而很難滿足全國勞動部門和衛生部門現實工作的需要,更不能適應我國工傷保險制度走上社會化、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要求。
為了科學地、公正合理地對職工因工或職業病的致殘程度進行準確的鑒定,最終制訂全國統一的致殘評定標準,給各級有關管理部門提供決策的科學依據,以適應工傷保險社會化的需要,推動我國的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由國家勞動部、衛生部及地方有關部門的領導、專家經兩年多的調查研究、討論修改,終于在1992年3月由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了《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并開始試行。
這個標準是我國首次組織各科臨床專家和有關人員集體研制的全國統一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標準具體劃分為:
A.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或能夠自理的,視殘情分別劃人到1—4級;
B.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視殘情分別劃人到5—6級;
C.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視殘情分別劃人到7—10級。
與此同時,該標準又根據工傷及職業病可累及每個系統和器官,評殘標準應覆蓋各主要臨床學科,“標準”將人體器官系統相近或有聯系的臨床科
學編組,劃分為五個部分,即:
第一部分: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精神科部分。
第二部分:骨科、整形科、燒傷科部分。
第三部分: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第四部分: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婦科)部分。
第五部分:職業病內科部分。
“標準”對殘情的分級,是以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對醫療依賴和護理依賴的程度,并適當考慮一些特殊殘情造成的心理障礙或生活質量的損失進行確定的。
1.器官缺損
器官缺損是工傷的直接后果,是評殘標準分級的重要依據,諸如肢體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骨缺損,即使無功能障礙,亦屬致殘。職業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損。
2.功能障礙
工傷后功能障礙的程度與器官缺損的部位和嚴重程度有關,職業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礙與疾病的嚴重程度有關,是評殘標準分級不可缺少的依據。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醫療終結時的醫療檢查為依據。至于每種殘情怎樣才算醫療終結,則需根據評殘對象逐個確定。
3.醫療依賴
指傷病致殘后醫療終結時仍然不能脫離藥物或其他醫療手段治療者。這是評殘標準分級不能忽視的問題。如外傷后癲癇不能脫離抗癇劑,外傷后糖尿病不能脫離胰島素治療者。
4.護理依賴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這是評殘標準分級必須有的內容。該“標準”的生活自理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
(1)進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動。
護理依賴分為三級:
(1)完全護理依賴,上述五項均需護理。
(2)大部分護理依賴,上述五項中三~四項需要護理。
(3)部分護理依賴,上述五項中一~二項需要護理。
5.心理障礙
一些特殊殘情,在器官缺損、功能障礙的基礎上雖不造成醫療依賴,但卻導致心理障礙或減損傷殘者的生活質量。這是評殘標準分級不能遺漏的問題。如面部損傷疤痕毀容、外傷后失去性功能者等等,在評定殘情時,應適應考慮這些后果。上述五個方面問題是國家“標準”確定致殘等級的主要依據,并按此確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分級框架。
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償,需要特殊醫療依賴及完全護理依賴方可維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需要特殊醫療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需要特殊醫療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需要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六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殘情的鑒定是在工傷認定的基礎上,在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組織進行,殘情定級后發給證件。殘情定級不實行“終身制”,勞動鑒定委員會必須對工傷致殘人員定期進行復查,殘情若有變化,等級應作相應變更。工傷致殘人員若要求進行鑒定,勞動鑒定委員會應隨時給予鑒定。
工傷評殘的程序規定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致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
勞動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并定期復查傷殘狀況。
;
工傷評殘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工傷評殘需要什么資料、工傷評殘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