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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哪些情況下拆遷協議無效,協議被判定無效后又該如何處理
- 2、十年不到的房子, *** 作出舊城改造的征收拆遷公告合法嗎
- 3、房屋拆遷案件中相關證據的審核認定有哪些?
- 4、如何判斷房屋征收評估報告是否合法
哪些情況下拆遷協議無效,協議被判定無效后又該如何處理
(二)沒有辦理有關拆遷手續就簽訂拆遷協議 在拆遷協議簽訂的過程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拆遷人時,沒有辦理有關拆遷手續,即不具有拆遷資格時,簽訂的協議應當被認定為無效。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拆遷協議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被拆遷人委托他人處理拆遷,被委托人如果沒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簽訂拆遷協議的無效。
十年不到的房子, *** 作出舊城改造的征收拆遷公告合法嗎
舊城改造并不是單純以某一戶或者幾戶的房屋新舊來定義的,其主要是指這個區域大部分的房屋,配套建設,道路等設施。當然了,也不排除有些地方 *** 的畸形政績觀濫用。
如果有其他任何一個機構在沒有 *** 公文的發布就開始對征收用地進行征收,屬于不合法行為,對相關人員,以及代表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可能涉嫌違法,你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也可以咨詢拆遷律師。
法律主觀: *** 進行拆遷的話,應該叫做征收。
合法。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 *** 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
房屋拆遷案件中相關證據的審核認定有哪些?
拆遷方土地性質、土地面積、房屋的權屬、構造、房屋面積等情況進行認定時,都會以上述這些證件作為最基礎的認定依據。
首先,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可知,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主要包括:(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電子數據;(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如:委托人的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租賃房屋的要有租賃合同、營業執照、納稅證明、交租金的收據等等,在土地征收的案件中還涉及一些《承包合同》等。
法律分析:(一)審核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審查判斷證據是否具備法定形式,手續是否完備。審查判斷收集證據的程序是否合法。(二)審核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如何判斷房屋征收評估報告是否合法
1、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2、判斷補償是否合理的辦法與周邊市場價格對比。我國征收補償必須達到市場價格這一合理標準,地方不能隨意偏離。評估機構是否合法。
3、房屋評估報告要滿足以下幾點,首先評估機構得合規,其次是評估方法得合理,最后是評估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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